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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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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87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4号文批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艺家具”)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并于201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600,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阮正富、何烽、黄卫书、浙江蓝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茂,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6,875,000股,将于2016年1月25日起上市流通(鉴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0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永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何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并且自本人受让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公司股东浙江蓝山和张茂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并且自本人投资入股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如果公司在本人投资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一年之后发行上市,则前述36个月的锁定期承诺将自动终止。

 3、公司股东阮正富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

 4、公司股东黄卫书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阮正富、何烽承诺:在担任永艺家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除上述股份锁定外,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价应作相应调整),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阮正富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布《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披露日为2015年7月11日),从即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鼓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非理性波动时,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016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行为做出重要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规定的各项要求。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及后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及后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87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尚诚永盛、阮正富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注2: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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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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