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6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简称:金鸿能源,代码000669)自2016年1月18日起开始停牌。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的121座加油站。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苏州、无锡区域5座;镇江区域20座;南京区域37座;苏北区域4座;滁州区域55座。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持有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99%股份的控股股东:梁金达(自然人)身份证号码:34230********60212

 中介机构:待定

 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预警线及平仓线

 ■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6年年2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6年2月19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预计在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上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预计不能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且公司拟继续推进相关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将在3个月期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包括所筹划相关事项的内容、目前的进展、承诺复牌时间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如上市公司继续停牌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如上市公司继续停牌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承诺连续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本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预计的期限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