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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6-03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8 名董事成员中有 8 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选朱要文、张金铸、周汉生、赵国文、何小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盟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推选汪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

 1.1推选朱要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2推选张金铸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3推选周汉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4推选赵国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5推选何小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6推选汪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换届会新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纪长钦、胡凤滨、夏斌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纪长钦、胡凤滨、夏斌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1 推选纪长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2 推选胡凤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3 推选夏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换届会新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纪长钦、胡凤滨、夏斌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新增股份上市,公司中文名称拟由“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拟由“GOLDLEAF JEWELRY CO., LTD”变更为 “JINZHOU CIHANG GROUP CO., LTD”。

 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名称变核内字[2016]第204号核准,待营业执照换发后将以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公司简称为准再行申请相关股票简称变更事宜。

 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新增股份上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股本结构等发生的实际变化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进行了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OLDLEAF JEWELRY CO., 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JINZHOU CIHANG GROUP CO., LTD

 二、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134,73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此事项须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1,874,665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此事项须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第三章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份为557,134,734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总股份为1,061,874,665股,均为普通股。

 四、第四章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第四章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修改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第五章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单项单次运用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此权限的,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修改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按照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下限额,就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出售、收购、贷款、租赁及其他资产交易和担保事项作出决定,但单项金额不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少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少于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

 七、第七章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八、第九章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报纸公告方式进行。

 现修改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网络、报纸公告方式进行。

 九、第九章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现修改为: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此议案须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5.关于公司业务调整为黄金产业与黄金金融两大板块的议案

 在公司收购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后,为推动公司黄金产业与黄金金融产业并举发展,形成黄金产融结合、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根据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架构将调整为“黄金产业”与“黄金金融”两大板块。

 (一)黄金产业板块:以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为核心,将公司其他黄金加工、批发、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各级子公司的股权,除金叶珠宝(上海)有限公司和重庆两江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外,转让至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名下,成立金叶珠宝集团。金叶珠宝集团继续巩固和推广“金叶珠宝”品牌,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黄金产业链打造,逐步形成黄金矿山建设投资、黄金首饰生产加工、珠宝首饰品牌零售三大业务板块,将公司打造为集黄金探、采、选、冶及黄金珠宝设计、生产、批发、零售的全产业链的黄金产业集团公司。

 (二)黄金金融板块:以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核心,以净资产值收购金叶珠宝(上海)有限公司和重庆两江金叶珠宝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成立丰汇租赁集团。丰汇租赁集团将继续发展原有租赁业务,同时结合公司的黄金业务,大力发展黄金租赁服务,切入黄金产业链金融服务领域,黄金租赁服务是公司黄金金融服务的第一步,并逐步向黄金金融其他业务板块拓展。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6.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盘活黄金产业链,解决公司下游黄金珠宝中小企业融资融金难、资金周转率低等问题,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布局互联网黄金金融,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洲黄金互联网(北京)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亿元。全资子公司的成立为公司顺应黄金产业和互联网结合的产业发展趋势,布局互联网业务的重要举措,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的产融结合,促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黄金贵金属业务资源的战略整合。

 本次投资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7.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2月2日至3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2016年2月2日15:00 至2016年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要文,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万向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深圳汇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创办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至今。2013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朱要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朱要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朱要文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金铸,男,汉族,195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2年9月至1990年9月先后任伊春市美溪区劳动工资科科员、科长;伊春市劳动局副科长、副局长;1990年9月至1997年11月任伊春市乌马河区区长、林业局局长、乌马河区党委书记;1997年11月至2007年1月任伊春林业管林局副局长、伊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任伊春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2009年1月至今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张金铸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金铸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汉生,男,1964 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3年任湖北省森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汉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周汉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赵国文,男,汉族,1985年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深圳市立润投资有限公司法务管理中心法务专员;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法务专员;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本公司法务专员;201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赵国文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国文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何小敏,女,1984年4月出生,200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任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法务、深圳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信贷审核、深圳市证大速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专员,2012年8月就职于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至今。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何小敏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何小敏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汪洋,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

 2000.6-2004.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大院民一庭书记员

 2004.3-2007.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2007.3-2008.6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

 2008.6-2010.3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法律保全处,一级高级客户经理

 2010.3-2010.6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0.6-2013.08 中泰创展有限公司总裁

 2013.8-至今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洋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汪洋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长钦,男,汉族,1967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1994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已有十七年。1990年至1994年,在揭阳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工作;1994年4月至2000年12月,任揭东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1月至2006年8月,任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任广东瑞英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6月至今,任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纪长钦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纪长钦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胡凤滨,男,汉族,出生于1960年8月,硕士学位,高级律师。曾任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胡凤滨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凤滨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夏斌,男,汉族,出生于1964年10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注册税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1986年9月—1996年8月就职于湖北黄冈外贸进出口公司,历任主管会计、财务经理;1996年9月-2001年11月任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1年12月至今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夏斌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斌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6-04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4名监事成员中有4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新增股份上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股本结构等发生的实际变化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进行了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OLDLEAF JEWELRY CO., 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JINZHOU CIHANG GROUP CO., LTD

 二、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134,73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此事项须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1,874,665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此事项须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第三章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份为557,134,734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总股份为1,061,874,665股,均为普通股。

 四、第四章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第四章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修改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第五章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单项单次运用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此权限的,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修改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按照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下限额,就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出售、收购、贷款、租赁及其他资产交易和担保事项作出决定,但单项金额不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少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少于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

 七、第七章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八、第九章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报纸公告方式进行。

 现修改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网络、报纸公告方式进行。

 九、第九章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现修改为: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此议案须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此议案4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现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改:

 第二章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或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现修改为: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或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此议案须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此议案4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3、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推选孙旭东、杨敬平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第一项、第二项议案通过为前提。

 审议及表决情况:

 议项3.1 推选孙旭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4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议项3.2 推选杨敬平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4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换届会新当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刘道仁(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的职工监事,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待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即生效。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旭东,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65年11月30日,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机械制造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伊春林机厂技术员、生产调度、伊春市政府电力办副主任,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孙旭东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旭东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敬平,男,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4年8月至1995年6月,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一厂车间;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伊春光明天鹅工贸有限公司出纳员;1996年4月至1998年3月,光明集团长春家具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4月至2000年9月,光明集团永盛工艺品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9月至2008年11月,光明集团市场营销管理中心财务总监、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08年12至今,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部长、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杨敬平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敬平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刘道仁,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1月。1996年7月毕业于武汉冶金科技大学资源工程系,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北郧阳金牛集团矿业公司技术员;1998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福建冶金设计院属诚信监理公司矿山工程监理员;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安徽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技术科主管,安全科长;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矿业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刘道仁持有公司股份200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道仁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6-05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名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纪长钦、胡凤滨、夏斌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纪长钦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9_次, 未出席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胡凤滨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3_次, 未出席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夏斌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_次, 未出席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提名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6-06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顺应黄金产业和互联网结合的产业发展趋势,布局互联网业务的重要举措,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的产融结合,促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黄金贵金属业务资源的战略整合,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洲黄金互联网(北京)有限公司(暂命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本次投资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要文

 注册资本: 伍亿伍仟柒佰壹拾叁万元

 注册号码:23000010000034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贵金属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金银回收;货物进出口;股权投资、矿山建设投资、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黄金租赁服务;选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行政许可的,未获得许可前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二、投资标的介绍

 1、公司名称:金洲黄金互联网(北京)有限公司(暂命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壹亿元

 出资情况:公司出资壹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黄金、白银、金银饰品、珠宝玉器;互联网信息咨询;贵金属贸易;金银回收;黄金租赁服务;互联网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核准为准)。

 三、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洲黄金互联网(北京)有限公司,是解决公司下游黄金珠宝中小企业融资融金难、盘活黄金产业链,切入黄金金融的重大举措,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布局互联网黄金金融。全资子公司的成立可满足公司目前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资本的运作空间,增强竞争能力,促进现有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投资是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充分利用公司的有效资金,扩大经营范围,整合有效资源,增强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及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对外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公司将不断完善科学的风控管理架构,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决策风险和公司治理 风险;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从制度层面上对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事先防范与规避。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6-07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6年2月2日至3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日15:00 至2016年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4.召集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如下:

 ■

 上述第五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27)

 传真号码:010-64106991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4100338 64106338

 联系传真:010-64106991

 联系人:赵国文 韩雪

 6.公司将于2016年2月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四、网络投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587; 投票简称为“金叶投票”。

 2.投票时间:2016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金叶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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