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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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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兴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2010年11月10日到2010年12月3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7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董事长。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5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Lionel PAQUIN先生,董事,硕士。曾在法国财政部、法国兴业银行、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监察、风险管理和专户平台等业务,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Alexandre Werno先生,董事,硕士。曾在法兴集团从事内审监察及国际业务战略风险管理工作;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全球市场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发展负责人。2013年5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任总经理高级顾问。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CEO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现任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监事会成员

 Anne MARION-BOUCHACOURT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普华永道总监,杰米尼咨询金融机构业务副总裁,索尔文国际副总裁,法兴集团人力资源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委员。现任法兴集团中国区负责人,集团管理委员会委员。

 欧江洪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宝钢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现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副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Alexandre Werno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8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作。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易镜明女士,博士。曾在国泰君安证券、中海基金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12年11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的职务。2015年4月起任华宝兴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郭鹏飞先生,任职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5年4月。朱亮先生,任职时间为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

 3、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刘自强先生,投资副总监、华宝兴业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闫旭女士,助理投资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范红兵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1%;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1,571亿元,增长7.20%;客户存款总额136,970亿元,增长6.19%。净利润1,322亿元,同比增长0.97%;营业收入3,110亿元,同比增长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5.76%。成本收入比23.23%,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19,934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4.32%,较上年末提高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8.19%、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374.76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数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3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直销e网金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传真电话: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 bank.pingan.com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姚磊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6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2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0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57038523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朱嘉裕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2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郑舒丽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公司网址: http:// stock.pingan.com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至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3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邮政编码:200120

 客服热线:400-820-9898,021-38929908

 总部总机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3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bocichina.com

 传真:021-50372474

 (3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3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3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3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第0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寿春路179号

 法人代表: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或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3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基金代销业务联系人:罗春蓉 、陈曦、康楠?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40)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4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基金销售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4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8)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862168761616-8507

 传真:862168767981

 (4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5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5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5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5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5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5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9777

 公司网址: 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58)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1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10

 法定代表人:曾革

 业务联系人:鄢萌莎

 联系电话:0755-33376922

 公司网址:www.tenyu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5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6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 杨懿

 电 话: 010-83363099

 传 真: 010-83363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6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 话:0755-33227950

 传 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6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 话: 021-60897840

 传 真: 0571-2669701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6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 话: 021-54509998

 传??? 真: 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6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客服:4008-773-772

 (65)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人名称:沈伟桦

 销售网站: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 400-6099-200

 (66)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人代表名称:徐福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1号楼1层

 电话:010-68998820

 传真:010-88381550

 网站:www.bzfunds.com

 (6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交易网:www.ehowbuy.com

 (6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人代表: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五、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分享新兴产业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在长期内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额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投资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主要考虑以下三类指标:

 (1)宏观经济方面:季度GDP增速、消费价格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月度工业增加值、工业品价格指数、月度进出口数据以及汇率等因素;

 (2)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

 (3)市场流动性方面:市场资金的供需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新兴产业相关行业的辨识、精选以及对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企业的投资价值,分享新兴产业发展所带来的较高回报。

 (1)新兴产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是指随着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和新目标市场的产生及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它们代表产业发展的未来方向,在一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的研究、券商研究机构的研究,并参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等文件,以及中证新兴产业指数的编制方法等,动态确定新兴产业的范围。目前在我国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国防军工、新材料、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

 新兴产业本身是一个动态更新的概念,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新目标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一方面,将那些运用更先进的技术和更新商业模式等的行业纳入新兴产业的投资范围;另一方面,对于随着原有的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等的推广而发展的行业,如果仍然具有的较高发展速度和利润水平,也会被纳入到新兴产业的范围;最后,对于随着相关技术成熟,商业模式普及,行业竞争加剧,利润增速下降等而逐渐进入平稳运行期的原新兴产业相关行业,本基金将其剔除出新兴产业的投资范围。

 (2)自上而下的行业选择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首先是基于以上对新兴产业的定义确定属于新兴产业的行业,并且,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围。

 对于被认定为新兴产业的行业,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以及证券市场估值的情况,对其进行逐一分析,重点配置于那些核心技术和模式适宜于大规模生产、产品符合市场趋势变化、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并且估值合理的子行业。

 同时,本基金也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配置于那些处于产业发展早期阶段,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特征的新兴产业。

 (3)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对于入选的新兴产业相关细分行业中的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将其分为两类:一类为以新兴产业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另一类为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对两类公司分别进行系统地分析,最终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以新兴产业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对于以新兴产业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的方法包括分析相关的财务指标和市场指标,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具体分析的指标为:

 I成长指标:--预测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长率等;

 II盈利指标:--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III价值指标:--PE、--PB、--PEG、--PS等。

 定性的方法则是结合本基金研究团队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精选符合以下一项或数项定性判断标准的股票:

 I 公司掌握了相关领域的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研发投入水平高、效果好,拥有的专利数量多,创新体系顺畅,进入壁垒高;

 II 公司是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即在细分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综合指标位居前列的企业,也包括经过快速成长即将成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

 III 公司拥有一只管理能力较强的经营团队,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并制定了对管理层有效激励约束的薪酬制度;

 IV 经营管理机制灵活,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并充分考虑了产业发展的规律和企业的竞争优势;已形成或初步形成较完备的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薪酬管理、技术开发管理、营销管理的制度体系。

 2)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

 部分上市公司虽然主营业务并不属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产业相关行业,但是却与新兴产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如: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兴产业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运用而使得其效率大幅提高;公司直接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行业,或是提供人力、技术上的支持;公司在相关新兴产业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等。

 对于此类上市公司,除了使用1)中提到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外,还会重点关注该公司的业务构成指标和行业占比指标,分析公司主营业务与新兴产业相关业务的比例;因为新兴产业相关技术产品的运用而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收益占企业总利润的比例;该公司在相关新兴产业总市场规模中的占比等,来确定该公司与新兴产业的相关程度。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首先,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

 其次,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需综合评价各券收益率、波动性、到期期限、票息、赋税条件、流动性、信用等级以及债券持有人结构等决定债券价值的影响因素。同时,本基金将运用系统化的定量分析技术和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等方法管理风险,通过久期、平均信用等级、个券集中度等指标,将组合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积极投资策略的实施,追求组合较高的回报。主要运用的策略有:

 (1)利率预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2)估值策略

 通过比较债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而做出投资决策。当内在价值高于市场价格时,买入债券;当内在价值低于市场价格时,卖出债券。

 (3)利差策略

 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利差而在组合中分配资产的方法。收益率利差包括信用利差、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等表现形式。信用利差存在于不同债券市场,如国债和企业债利差、国债与金融债利差、金融债和企业债利差等;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形成的原因是基于利率预期的变动。

 (4)互换策略

 为加强对投资组合的管理,在卖出组合中部分债券的同时买入相似债券。该策略可以用来达到提高当期收益率或到期收益率、提高组合质量、减少税收等目的。

 (5)信用分析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状况,将部分资产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以捕捉市场机会,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央行票据的投资策略见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次配置策略,在对宏观经济、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有成长性、前景看好的行业进行配置。最后落实到个券分析、转债具体条款分析、股性、债性分析上。利用转债的债性规避股市系统性风险和个股风险、追求投资组合的安全和稳定收益,并利用其股性在股市上涨中分享到行业和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

 另外,本基金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市上市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国防军工、新材料、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公司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家公司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两市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它推出的目的是反映我们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是我们债券市场价格变动的"指示器"。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指数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事宜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若变更事宜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且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投资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2)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且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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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

 2、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比较基准收益率走势对比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

 ■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11年6月6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1年1月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同下次开放时间提交的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以书面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人须按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在其提出赎回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交易账号内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日及之后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的,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不成立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在自成交确认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规定,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十、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费率水平、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间的转换费率、计算公式、转换程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十一、《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及基金合同的公告》更新了本基金名称,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了相关内容。

 2、 “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3、 “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

 4、 “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更新了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 “十、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7、 “十一、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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