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其董事会承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71 号文核准。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债券简称:16 航空债,债券代码:112316。
2016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区间为 5.50%-5.98 %。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58 %。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次债券。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 2016 年 1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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