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70号”批复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6年1月15日结束,品种一最终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95%;品种二最终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19%。
特此公告。
发行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