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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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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0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

 ● 合同金额:255,847.7425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工期相对较长,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或承包人)与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该合同是对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详见公司临2015-059公告)中相关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具体约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的发包人是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具有相应行政权力的政府,或经过相应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第二合同段(本公司所中标范围)由K131+100~K147+768,长约16.768km,公路等级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 100km/h 。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贰拾伍亿伍仟捌佰肆拾柒万柒仟肆佰贰拾伍元整(¥2558477425.00)。

 3、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4、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

 5、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施工合同金额约占本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的87.81%,占本公司2015年1-9月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127.31%。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工期相对较长,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0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投融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PPP项目投融资合同

 ● 投资金额:7.318亿元

 ● 合同履行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建设期控制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15年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改善公路网布局,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促进交通运输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经省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PPP模式融资和部分路段施工总承包项目。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业主)签订了《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PPP模式融资和部分路段施工总承包投融资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投融资合同)。该合同是对业主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详见公司临2015-059公告)中PPP模式中具体投融资内容的确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的业主是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具有相应行政权力的政府,或经过相应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已成立项目公司(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乙方融资的7.318亿资金,其中1.464亿作为资本金在中标签订PPP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到账,占项目公司股份1.83%,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其余5.854亿资金在中标签订PPP合同后30天内到账2.927亿元,剩余2.927亿资金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分两批(每半年到位一批,每批1.4635亿元)到账,账号在PPP合同中明确,5.854亿资金约定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年内按每年20%返还(可酌情提前回购),同时回报从到账之日起按实际占用资金按年6.5%标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2、回报方式。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回报的来源为通过参股项目公司并根据其股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3、项目运营收入。本项目基本收入由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构成。车辆通行费收入是指项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服务区收入和经营开发收入,其中服务区收入主要来源于加油站和便利店、洗车、修车、餐饮等收入;经营开发收入主要包括广告开发收入及其它相关开发收入。

 4、项目资产权属。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仅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仍归台州市人民政府所有。

 5、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为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控制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15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本合同因故提前终止。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旨在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响应国家财政部开展PPP项目的有关要求,并探索创新政企合作模式。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进一步增强市场拓展能力构成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投融资合同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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