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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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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16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5人(包括5名独立董事),截至2016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5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将原经纪业务委员会和原互联网金融业务委员会合并为零售业务与分支机构管理委员会;新设新三板及直投业务委员会、信用业务委员会;同意撤销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办公室,新设零售业务部、机构金融部、质押融资部、证券发行审核部,将场外市场部分拆为新三板业务部和新三板做市业务部。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7亿元,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7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向其进行增资,并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李俊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梁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公司”)增资27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7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创新投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向其进行增资,并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创新投公司的基本情况

 创新投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11F07-09室

 法定代表人:阴秀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直接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金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本次增资前,创新投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创新投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目的在于提升创新投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和收入结构。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0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李俊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本公司聘任梁静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梁静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梁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附:梁静先生简历

 梁静先生,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国泰君安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7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13年1月起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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