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0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016月1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的通知,其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阳光凯迪计划在于2015年7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6年1月15日,阳光凯迪增持公司1,796,200股股票,平均价格10.76元/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192%。本次增持前,阳光凯迪合计持有公司557,496,923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9866%。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16年1月15日,阳光凯迪合计持有公司559,293,123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1058%。

 5、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阳光凯迪计划在于2015年7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其它说明:阳光凯迪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阳光凯迪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阳光凯迪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