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94号文核准,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集团”或“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根据《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6年1月14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7.30%。
特此公告。
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