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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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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7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文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8日。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02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888%。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0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875%。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7,0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1 选举代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77,0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

 2.2 选举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77,0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肖剑律师、侯秀如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5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三届董事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6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殷焕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殷焕堂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整、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用途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日常周转等。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附件:殷焕堂先生简历

 殷焕堂 先生:1971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殷焕堂先生曾于2001年-2005年任公司财务经理,后曾任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星光达珠宝首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殷焕堂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5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6年1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代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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