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6-00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王跃堂先生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蒋建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建华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蒋建华女士的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临2016-00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进行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临2016-00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八条进行修订。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临2016-00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租赁”)销售进口医疗设备。预计2016年度发生额约为3500万元。
因苏豪租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亦持有其35%的股权。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临2016-00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6年2月1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蒋建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临2016-005-《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建华女士简历
蒋建华,女,1964年11月出生,江苏省溧阳市人。南京审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南京审计学院金融教研室主任、财金系主任助理、金融学系主任助理、金融学院副院长、金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金审学院院长、金审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等职。中国金融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独立学院优秀工作者。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人选,江苏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人人选。
现兼职为中国传动(0658HK)和云海金属(002182)的独立董事。南京市鼓楼区第十七届(新鼓楼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6-00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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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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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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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6-00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以下简称“弘业技术”)拟向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租赁”)销售进口医疗设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是公司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选择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述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6年度弘业技术与苏豪租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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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391号1幢(江宁科学园)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晓晖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未经银监会审批不得从事有关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苏豪有限公司(香港)为苏豪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持有苏豪租赁65%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苏豪租赁总资产248,756,784.40元,净资产203,794,941.80元,主营业务收入5,938,530.66元,净利润3,757,784.5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关系介绍
苏豪租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苏豪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亦持有其35%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苏豪租赁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业务发展,弘业技术将与苏豪租赁签订《购销合同》,向苏豪租赁销售进口医疗设备。
弘业技术与苏豪租赁的关联交易遵守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弘业技术与苏豪租赁之间以购销活动为主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双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是公司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选择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 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1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1日
至2016年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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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6年1月 1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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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月26日—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2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888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78488、025-52278677
传真:025-52278488
联系人:曹橙、郑艳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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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