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10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将回复内容在证监会指定媒体网站上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