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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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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03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赵飚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赵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赵飚先生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赵飚先生持股情况

 赵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11,94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截止本公告日,赵飚先生所持股份已于2015年12月3日申请解禁2,986,560股,并于2015年12月7日解除限售。

 二、赵飚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股东赵飚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未履行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赵飚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该等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之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不履行该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出现该等情形时,有权主体可依法自行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延长6个月,本人不会对此提出异议。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承诺。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赵飚承诺:

 1、锁定期满两年内,本人每年所累积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100%。

 该等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该等减持行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2、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内容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截止目前,赵飚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股票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赵飚

 2、减持期间: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7月19日(在此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截止2016年7月19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986,560股,即不超过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同等处理)。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赵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赵飚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备查文件:

 1、赵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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