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于近日收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扶持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批复》(宁化管经[2015]39号)。 根据该批复内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南京钛白企业扶持专项资金1777万元、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补助985.2万元,合计2762.2万元。目前以上款项已全部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项补助将全部计入2015年度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