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根据《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不含50%)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2日14点5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运营中心同安大厦2号楼19楼。
3、会议召集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5、会议主持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笑嘉
6、债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5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和/或受托人共0人,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共0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0%。
参与网络投票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和/或受托人共15人,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共2,246,821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共计2,999,600张,票面金额为299,960,000元)的74.9040%。
债券发行人授权代表,债券受托管理人授权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债券张数为2,246,821张,其中:同意本议案的债券张数2,246,821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共计2,999,600张,票面金额为299,960,000元)的74.9040%;反对票0张,占持有本期公司债券未清偿还总张数的0%;弃权票0张,占持有本期公司债券未清偿还总张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获得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所以本议案有效。
四、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经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黄其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12合兴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