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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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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3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及其控制的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义和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能国际全资持有)的承诺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新能国际、陈义和先生、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2016年1月13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新能国际持有公司股票103,514,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0%;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8,624,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陈义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973,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4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的通知,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义和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针对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新能国际、陈义和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适时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一) 新能国际、陈义和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新能国际、陈义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新能国际及陈义和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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