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6-004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原预计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12月17日前按照(以下简称“《26号》”)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因重组相关事宜尚未完成,并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2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停牌期间公司已按要求至少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公告。最近五个交易日(2016年1月7-8日,11-13)内,公司与相关各方就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继续进行论证、协调、沟通。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框架方案基本达成一致,双方就交易中的某些具体条款,正在进一步协商。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后再行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6-005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框架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本协议长期有效。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目的在于记载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以供进一步洽谈之用,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双方的权力机构进行审批。
若未来双方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具体订明。公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企业名称:焦作力合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243)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二路
法定代表人:武川
注册资本:670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A级锅炉部件(限H型、螺旋型省煤器翅片管排)、B级锅炉;设计: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制造、销售:机械设备、钢架结构设备、换热设备、电缆盘具;安装机械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金属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
公司与焦作力合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二)签署时间:2016年1月13日
(三)合作原则: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投资入股力合节能,成为力合节能股东并行使股东权利,促进力合节能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四)出资方式、时间及金额:
公司将以货币、固定资产、货币与固定资产相结合的方式出资,具体出资方式、时间及金额待尽调结束后方式协商确定,并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整合现有资源,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焦作力合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