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6-00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筹划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张波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董事贾钧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015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张波先生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国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国信-朝阳1号)增持公司股份,委托资产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于2015年8月18日完成增持。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贾钧先生的通知,贾钧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1)贾钧先生以自有资金102.1552万元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

 (2)本次增持前,贾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97,856股,占2016年1月12日公司总股本718,722,041股的2.4485%。

 (3)本次增持后,贾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22,256股,占2016年1月12日公司总股本718,722,041股的2.4658%。

 贾钧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维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响应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号召,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贾钧先生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次增持人贾钧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至此,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