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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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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16航空债 债券代码:112316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空”、“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71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采取网下一次性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6、《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7、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110,775.72万元(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64.3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5.9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136.02万元(2012 年、2013 年及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8、本期债券采取了保证的方式作为增信措施。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0、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5.98%。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15 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1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本次债券简称为“16航空债”,债券代码为“112316”。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月14日(T-2日)披露的《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可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查询。

 17、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海航航空、公司、发行人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海航航空公开发行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2016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海航航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金额15亿元,票面金额为100元的2016年公司债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商组织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合格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询价申购日(T-1日)2016年1月15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申购的日期
发行首日(T日)2016年1月18日,为网下认购起始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为“16航空债”。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2年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帐日2019年1月18日一起支付。

 7、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年1月18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9、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1月18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1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按登记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1、本金支付日:2021年1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计息期限:自2016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计息期限自2016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止,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17日止。

 13、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15、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1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资金到帐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8、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9、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方式,网下发行。

 23、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24、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债券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15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约9.5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9、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6年1月14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等
T-1日

 (2016年1月15日)

网下询价(簿记),询价时间9:00-12:00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6年1月18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缴款起始日。

T+1日

 (2016年1月19日)

网下认购缴款截止日;

 网下配售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16年1月20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合格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前3年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0%-5.98%,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T-1日)9:00-12:00,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15日(T-1日)12:00前将《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但经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书面回复确认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月15日(T-1日)12:00前将以下文件及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88085254、88085255

 电话:010-88085882、88085885

 联系人:齐婧、朱俊峰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月1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全部采用网下发行,规模为15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0张的必须是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月18日(T日)和2016年1月19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1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有效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

 1、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若累计申购金额未能达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2、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按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孰低原则优先配售;在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月19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全称”和“16航空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账号:0200291429200030632
大额系统支付行号:102100029148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1月19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文理

 联系人:严武、吴策

 电话:0898-66739925;0898-68877262

 传真:0898-68875312

 (二)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88085882、88085885

 传 真:010-88085254、88085255

 附表一: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5.50%-5.98%,申购上限15亿元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咨询电话:010-88085882、88085885

 联系人:齐婧、朱俊峰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40%1,000
4.50%2,000
4.60%3,000
4.70%4,000
4.80%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1)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2)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5)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6)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6年1月15日(T-1日)12:00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但经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书面回复确认的除外。

 12、《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可向主承销商索取。

 13、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88085255、88085254;咨询电话:010-88085882、88085885;联系人:齐婧、朱俊峰。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零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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