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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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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32号文核准,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其中,品种一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品种二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70%-5.0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20%-5.50%,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2016年1月13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4.1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4.8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1月14日和2016年1月1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1月12日刊登在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的《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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