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11日—1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6年1月11日—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先生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公告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函证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至公告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声明: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