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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长间接控制公司100%股权,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简历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欧宗洪先生,男,46岁,本公司创办人兼行政总裁,自2003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自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欧先生主要负责制定本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日常运营。欧先生于1995年8月1日成立莆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从事高速公路建设。2000年4月29日,欧先生开始投身房地产相关业务并成立莆田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9月23日,欧先生成立融信集团(前称“福建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欧先生自2011年2月及2012年4月起出任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及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自2011年10月18日起出任中国人民大学董事。 吴剑先生,男,45岁,自2007年8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2014年6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经理并自2012年1月出任本公司副总裁。吴剑先生主要负责协助制定公司策略及协助欧先生管理本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监督营销部门。吴剑先生于2004年3月加入本公司,此后曾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自2004年3月至2009年4月出任融信集团副总经理、自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出任世欧房地产副总经理及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出任融信集团总经理。加入本公司前,吴剑先生自1994年4月至2004年5月受雇于福州市建筑设计院,先后出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吴剑先生自2002年1月起一直为获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认可的高级工程师。 林峻岭先生,男,38岁,自2007年8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并自2014年1月出任本公司副总裁。林峻岭先生主要负责协助制定公司策略及管理本公司于华东区域的业务营运。林峻岭先生于2003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2003年9月至2007年8月担任融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4月出任融信集团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出任世欧房地产主席,并自2014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华东区域公司总经理。在加入本公司前,林峻岭生自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担任莆田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简介 汤伟生先生,男,49岁,自2012年9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监事兼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汤伟生先生主要负责公司审计中心的管理与运作,同时行使公司监事的职责。汤伟生先生在加入本公司前,拥有丰富的任职经历,汤伟生先生自1986年8月至1989年12月于漳州市云霄县镇政府担任总会计师一职,自1990年1月至2006年1月担任漳州市云霄县审计局副局长,自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悦华天利投资集团出任审计总监,自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担任三河莲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总监一职,2011年5月汤伟生先生加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除前述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管以外,公司还有如下几位高级管理人员: 曾飞燕女士,女,40岁,自2013年8月加入本公司起出任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在加入本公司前,曾飞燕女士在多家实体企业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具备10年以上财务相关经验。曾飞燕女士自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曾先后担任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及财务管理中心的经理及监事会副总监,自2007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广东珠江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担任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曾飞燕女士自2003年1月7日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可的注册会计师,于2011年12月13日成为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可的注册税务师,并于2013年9月26日获德州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认可的高级经济师。 徐慎亮先生,男,40岁,于2013年2月加入本公司起出任公司的副总裁,并主要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及建造。在加入本公司前,徐慎亮先生曾于多间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其中包括自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出任北京龙湖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并自2009年8月至2013年1月出任远洋地产有限公司设计总监。徐慎亮先生自2009年11月起成为获辽宁省人事厅认可的高级工程师。 阮友直先生,男,40岁,于2008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总裁助理,并主要负责本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在加入本公司前,阮友直先生自1997年至2000年担任莆田市仙游中学教师,2000年至2003年担任莆田晚报编辑,并自2003年至2008年出任《海峡都市报》记者。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 2、在除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外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九、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1)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独立性及自主经营能力,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采购、销售系统,生产经营活动由公司自主决策、独立开展; (2)在人员方面,公司在人员管理和使用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建立了独立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3)在资产方面,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明晰,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 (4)在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决策机构和经营单位,机构设置完整健全。内部各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做到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单独纳税。 十、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K70房地产业”。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销售板块。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124.85万元、212,940.23万元、409,998.43万元和430,222.3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99%、99.98%、99.98%和100.00%,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整体保持稳定。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发行人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3年增加197,058.20万元,增幅92.54%,说明发行人业务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贡献较大。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分区域经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平方米 ■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014年,发行人主营业成本272,497.14万元,均来自于房地产销售板块,与2013年相比,发行人2014年主营成本增加147,507.16万元,增幅118.02%。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对应的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分区域经营盈利情况如下所示: ■ (2)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 注:含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及联营公司所持项目,合营、联营项目按权益占比计算。 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末,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分别为68.36万平米、115.71万平方米、238.81万平方米和161.3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分别为21.59万平米、16.82万平米、79.74万平米和58.31万平方米,结算面积分别为10.50万平米、16.39万平米、24.13万平米和31.12万平米,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6.43亿元、56.15亿元、58.35亿元和84.90亿元,结算收入分别为12.91亿元、21.29亿元、40.99亿元和43.02亿元。发行人房地产销售的收入情况保持相对稳定,发展势头良好。 (3)发行人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发行人及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已竣工、在建及拟建的房地产项目,共计25个,其中已完工项目6个,在建项目15个,拟建项目4个,具体项目信息如下: ■ (4)发行人土地储备情况(合营项目按比例) 从土地储备策略来看,公司结合自身品牌形象和品牌定位,重点挑选海峡西岸经济区内的区域枢纽以及国内一二线城市内的优越地段。公司对土地进行评估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模及价格;城市发展前景;增值潜力;交通基建;经济环境及地盘的物理及地质特点;历史特色及自然资源;地方分区规划;中央及地区政府的工业政策及发展策略。从土地储备的区域来看,公司土地储备相对集中于福州、闽南以及华东地区。 从土地储备的内部执行流程看,每年年初公司会根据对当年房地产市场的预判以及每年开发量等制定当年的土地储备政策和规划,各个部门统一协调共同制定,最终报送公司OA系统;选址流程由专门的选址团队主导,主要由高级管理层成员组成;投资开发中心负责挖掘潜在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及初步筛选,形成初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递交财务管理中心进行测算并交由战略投资及管理委员会审核由董事会最终审批,并形成决议,对土地获取价格、项目预计售价、开发成本等各方面形成框架性的要求;决议形成后,区域公司和地区子公司在该框架下参与土地竞拍。 从土地获取方式来看,公司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获取:参与政府组织的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与第三方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收购及开发;收购与地方政府订有出让合同的第三方房地产开发商的股权。其中,招拍挂是公司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 从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来看,一般为出示招标公告的时候缴纳10%的保证金,中标签订合同缴纳40%,完成交付土地时支付5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 注:注:含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及联营公司所持项目, 土地单价=购地支出(总额)/土地储备(总额); 楼面单价=购地支出(总额)/计容面积(总额)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区域土地储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个、万平方米、元 ■ 注:含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及联营公司所持项目,合营、联营项目按权益占比计算。 从土地储备资金投入来看,由于公司并不刻意追求规模扩张,公司土地储备规模保持稳健水平,变化节奏主要取决于土地价格和项目质量,以满足公司未来几年开发需求为主。从近三年公司土地储备的资金投入情况来看,2014年土地购置面积下降但购地支出较2013年变化不大,主要系2014年购置上海4个地块以及福州中心城区1个地块所致。2015年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为0,主要是公司从战略角度出发,降低土地储备投入力度所致。 从土地储备购置面积来看,截至2014年末,公司土地储备面积(含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及联营公司所持项目,合营、联营项目按权益占比计算,下同)约187.49万平方米。公司近三年土地购置面积有所波动,2013年由于销售情况良好导致公司土地购买规模较2012年明显上升;2014年,公司实际购置土地面积52.84万平米,对应建筑面积202.29万平米,分别较上年下降了26.28%和6.65%,出现此变化主要系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全国房地产市场情况,有意降低土地购置规模所致。但整体看,公司土地储备仍属充足。 从2015年9月末公司土储的结构上看,由于2014年公司逐渐放慢土地购买进度,导致年末土地储备中2014年获取的土地购置面积为52.84万平方米,占2015年9月末土地储备的28.18%;2013年获得的土地购置面积占比较高,占比为38.23%。从公司土地储备的价格情况来看,根据公司提供的数据,近三年公司土地储备楼面地价逐年上涨,主要受近三年获取土地位置和单价影响较大所致。但整体上,公司土地储备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按区域在建项目及竣工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按区域拟建项目情况如下: ■ (5)发行人的其他业务情况 酒店运营 公司的酒店运营业务模式是公司作为酒店资产的业主与知名的专业酒店管理公司进行合作。在酒店建设期间与之合作的酒店管理公司全程参与酒店的设计与装修材料的选材,公司进行酒店的建设和装修,酒店竣工后酒店管理公司入驻运营。 目前,公司在建酒店两处,分别是厦门洲际华邑度假酒店和福州凯悦酒店,均为国际五星级酒店。随着未来公司在建酒店的投入使用,预计未来可以为公司酒店业务带来可观的收入。 投资物业 公司持有的投资性物业是公司开发的各楼盘预留的商铺,以出租为主,未来公司计划择机持有自行开发的高品质、升值潜力巨大的物业,扩大投资性物业经营规模。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通过合营公司持有商业物业18.33万平方米,租金水平的确定是参考行业规范、同区域内现有购物中心的租金情况、地段、品牌等诸多因素。从投资物业的构成看,目前只有一家世欧广场位于福州,商铺出租率(已签正式租约)达到93.04%;从租金单价来看,世欧广场的租金水平大概在130~220元/㎡/月之间;从租金收入来看,公司从2015年开始收取租金,截至2015年9月底租金收入达到0.5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万方米 ■ 从上述投资物业产生的收入来看,预计随着公司投资物业规模增加以及相关配套成熟,投资物业收入将会扩大。 总体看,公司投资物业主要为商业地产,整体规模不大,但通过出租投资性物业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及现金流,对公司现金流形成有益的补充,开拓公司收入实现渠道。 (三)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1、市场定位及主要产品线 专注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城市及经挑选的一二线城市的住宅物业开发,面向中等至中高收入家庭群体。 2、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的类型 公司在多种物业类型的开发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领先能力,具有灵活的盈利模式和丰富的收入来源。公司目前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住宅、商业综合体、酒店等,而其中住宅是公司当前业务开发的侧重点。公司开发的项目以销售为主,同时选择性保留一些商业物业,以适度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3、房地产项目的定价模式 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定价模式以市场法为基础,参照同区域的同类型产品市场价格,结合所预期的楼盘销售速度,推行价格竞争策略。在对具体项目定价时,首先综合分析项目成本和项目细分市场竞争状况,确定项目初步的定价区间;然后全面评估项目的产品构成、规划布局、面积设置、户外景观和用材品质等,确定每一销售单位的定价;最后,根据目标客户对项目定价的认同程度,以及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对销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市场和竞争的需要。 公司进行项目定价时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产品成本及利润率等指标、产品市场竞争状况、产品地理位置、产品类型、产品配套、公司资金周转情况、项目开发周期等。 4、采用的主要融资方式 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方式为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等。同时公司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采取发行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使得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有效、稳健的发展。 5、主要采购模式 (1)土地招标 土建招标由于该等供应商主要提供建造服务,公司并不直接管理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因此公司主要通过管理供应商和与其建立深入稳定的合作关系的方式控制施工质量。 公司选择实力较强的承包商进行合作。首先,公司会对潜在承包商进行尽职调查,如核查其资质及在现场监督其办公室和物业项目,只有通过尽职调查的承包商才有资格参加招标。其次,公司对招标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按照权限划分,一般是集团的成本管理中心和区域公司相结合,区域公司竞标主要是执行不少于5家的独立队伍竞标(优先考察资质好且有良好合作关系的施工承包商),并通过独立渠道完成;若超过区域公司的权限,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时集团公司派遣人员参与竞标流程。最后,公司通过综合考察承包商的专业资格、技术能力、行业声誉、以往记录和投标报价来确认最终结果。 从工程造价管理来看,公司依据各地区历史项目数据,并参考周边地区相应的施工造价情况,能够较为准确的确定公司的合理造价范围。公司依据该造价范围与建设方沟通,确定最终工程价格,并签订包干协议。建设方依据工程造价控制自身成本,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因建设方原因的成本上调。 从工程结算方式来看,公司一般采用总价包干和单价包干,但由于总价包干对于双方履约可控度高而且能够省去结算时间,因此总价包干的采用比例更高。 从工程款的支付来看,根据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协议,公司按照施工工程进度分阶段向承包商付款,根据有关合约定明的条款,各阶段付款比例因项目而有所不同,并且一般保留3~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般为1~5年。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积累了较多的土建承包商的资源,目前公司与全国多家建筑企业合作,工程结算方面,公司与施工承包商采用按照合同协议进行结算。 (2)建筑和原材料采购 建筑原材料主要是指钢材和混凝土,由施工承包商负责采购。关于大额且周期长的建筑合约,公司一般会与承包商进行讨论,如该商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通常为3%至10%),公司将会调整施工费用,因此公司承担与该商品价格波动有关的部分风险。 建筑原材料采购由于公司并不直接进行采购,因此公司主要通过管理施工承包商和与其建立深入稳定的合作关系的方式控制建筑原材料的采购质量。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除了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招标标准和流程,同时也严格挑选长期合作的施工承包商,如福建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如下:一、施工项目当地知名度较高的施工承包商;二、公司内部的考察,包括施工承包商有无项目成功案例以及相关的人员素质情况。 原材料供应商的筛选、管理、考核和淘汰,公司采用于上述土建供应商类似的模式。 (3)设备采购 公司对设备的采购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于公司认为重要或者具有高价值(如升降机)的设备,公司一般直接进行采购;对于公司认为重要程度较低的设备(如通风系统及控制柜),公司一般交由施工承包商进行采购,并将采购费用计入承包费。 对于公司直接采购的设备,公司采用集团战略采购(共性采购)、区域集中采购和区域公司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从具体流程来看,首先,由公司本部根据建设计划确定采购规模;其次,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均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由公司本部或者区域公司组织原材料采购招标;最后,进行采购的验收和付款。 从成本控制来看,公司依据历年来在各个不同地区的采购历史数据,形成了各种主要材料的价格指导区间,能够有效防止过高和过低价格对公司正常成本管控和质量控制的干扰。供货价格每年根据行情进行调整。 对于交由施工承包商采购的设备,采购遵循“甲指乙供”的原则,即由公司划定一定品牌范围交由施工承包商采购。 对于指定品牌的选择,公司坚持市场好评度高的大品牌,并将使用过的指定采购品牌纳入公司品牌库;对于质量不过关的品牌,公司会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使用。公司通过严格的品牌选择和控制,保证了采购的质量。 整体看,公司采用施工承包商采购为主的采购模式,公司对施工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的筛选、管理和评价有具体有效的措施方法,公司对采购成本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 6、项目开发模式 公司采用总公司、地区公司、项目公司的三层管理架构,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均以地区公司作为经营实体。 公司对工程建设进度进行严密计划,每个项目在获取时就已经制定了项目周期的完整开发和销售计划。每年年初公司依据项目计划和预计销售进度将当年建设目标按照区域和项目公司进行分解,并落实到每个项目的开发进度;公司各个部门配合建设计划制定相应的设计、招标和采购计划,以确保土建工作顺利进行,供货量能够保证销售进度;地区公司定期汇报现有项目的建设、销售等情况,动态调整建设计划,以适应市场变化;财务资金中心进行季度滚动调整,来不断修正年度资金计划,减少资金占压的情况。 从建安费用的支付来看,公司通常根据项目工程进度进行月度支付,竣工验收前支付款项不超过80%,项目决算后一般付满97%的款项,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 从质量的内部控制来看,公司下属工程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管控,各个地区公司的工程人员负责所在项目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和区域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巡检,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者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直接向材料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反馈,要求其整改;从质量的外部控制来看,地区公司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挑选具有实际项目管理能力的施工项目团队(每个项目都有独立的质检员)、优选自带设备的作业班组以及聘用排名靠前的第三方监理。通过内部和外部同时管控,公司的项目能够达到有效的质量控制。 7、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下辖项目的销售以直销为主但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聘请专业的第三方销售团队。销售开始前,项目公司的销售和营销部门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制定预先推广、销售和定价计划,报集团审批;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会聘请专业的物业销售代理及广告设计代理协助销售活动。营销活动的推广渠道主要包括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广告牌、杂志及手机短信等;项目通常在项目竣工前、获得必要许可证照后开始预售,预售根据营销策略和计划分阶段进行。 从销售计划的制定和考核来看,公司年初会依据可售面积、可售金额、公司战略以及市场情况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并按照月度分解落实到区域公司,区域公司再将销售计划分解至各个项目公司,形成全年的考核计划,但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季度性的修正。公司考核区域公司的销售进度情况,区域公司对各地区公司的销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从销售价格来看,公司参考周边对标项目价格、成本利润率目标及市场行情走势等因素确定楼盘销售价格,但由于工程质量成本略高,一般较周边楼盘略有溢价,体现了公司品牌价值和产品定位。 从销售手段来看,公司针对不同地理位置的项目采取不同的销售手段。对于一二线的中心城市公司以关注利润为主,很少采用降价促销等方式加快楼盘回款,而是在蓄客阶段做好充分准备,通过提升项目内在质量和客户品牌认同度的方式提升销售速度;对于三四线城市公司以高周转率为目标,通过一定程度的促销来加快公司楼盘去化速度。目前,公司在积极开拓华东等区域的市场,针对新市场的品牌推广,首先,制定清晰显著的定位特征;其次,与当地主流媒体和业内同行积极交流;最后,通过举办演唱会等吸引潜在客户的方式进行推广,同时展示样板房。 8、项目开发流程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项目开发流程如下所示: ■ (四)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1、主要客户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个人消费者,相对较为分散。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5,704.95万元,占公司当期销售总额1.33%,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客户的情况。公司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主要供应商 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销售金额合计为142,700.19万元,占公司当期销售总额65.27%,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公司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五)发行人所涉行业状况 本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K70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的产业链较长、产业关联度较大,联系着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据统计与此相关的产业和部门达50多个,相关的产品、部门品件多达成百上千种。例如,与上游产业部门相联系的有建材工业、冶金、化工、森林、机械、仪表等生产资料工业部门;与中游产业部门相联系的有建筑工业、建筑机械工业、安装、装潢、厨厕洁具、园林绿化以及金融业等;与下游产业部门相联系的有家用电器、家具、通信工具等民用工业,以及商业、文化、教育等配套设施和其他服务业等。这种高度关联性,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带动其他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重大作用,从而具备支柱产业的特征。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与政策等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波动较大,发展速度放缓,不同区域的房企将进一步分化。 1、我国房地产整体发展情况 房地产开发行业是进行房产、地产的开发和经营的基础建设行业,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范畴,目前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主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为512,761亿元,同比增长154.9%;房地产开发投资为95,036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较去年同期下滑9.3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随着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持续增长,2003-2013年全国房屋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新开工面积总体上均有所上升。但在2014年开发投资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全国房屋施工面积为726,482.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9.15%,增速放缓;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为179,592.49万平方米,同比下滑了10.74%。由于竣工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2014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107,459.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5.94%,较上年增速略有上升。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影响,房地产企业拿地意愿也呈现波动变化。201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年土地购置面积为38,81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了8.83%;201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意愿有所下滑,全年土地购置面积为33,38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了13.99%。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受宏观经济形势、货币环境与信贷、财税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近年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波动较大。2010-201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持续放缓,随着人们对调控常态化的逐步适应,被压制的购房需求得到明显释放,201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0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29%,相比2012年增加15.5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金额为8.14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6.33%。随着宏观经济的放缓,2014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减少至12.06亿平方米,同比下滑了7.58%;商品房销售金额为7.63万亿,同比下滑了6.31%。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同时,我国70个大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当月同比在2012年3月至12月连续10个月持续下降后,自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持续增长,但2014年四季度又持续下降,价格波动较大。其中,2014年9月至当年末,二三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当月同比下滑幅度大于一线城市。近年货币供应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市场资金面充裕是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的重要原因。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短期来看,不同城市量价走势和政策分化进一步加剧,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供不应求压力持续,多数二线城市供需均衡价格平稳;大多数三四线城市供应充足,部分城市需警惕供应过剩和价格下行风险,少数城市或将继续松绑政策鼓励需求,而毗邻核心城市的三四线城市量价仍有空间。受此影响,不同区域布局的房企将进一步分化:对于布局于一、二线城市的房企,其业绩将相对稳定;对于布局于三四线及以下城市的房企,其业绩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行业经营特征来看,各区域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且房企集中度有所提升。目前,我国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回暖,需求基础依然庞大,三、四线城市大多库存积压严重,楼市风险仍在聚集。综合多家机构的监测显示,2014年11月,一、二线城市土地出让频繁,其中不乏总价、单价地王,北京、上海等多地土地出让金创历史记录,地价上涨。中原地产数据显示,四个一线城市的住宅土地成交创造历史记录,截至2014年11月末首次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3,190亿元。随着楼市的进一步调整,预计未来一、二线楼市的“避风港”作用更加明显,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的态势将可能进一步加剧。 2、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情况 房地产行业的指导政策主要可以划分为土地政策、房地产价格与供应结构政策、信贷指导政策以及房地产税费政策等。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属国家重点调控对象。国家对土地、住宅供应结构、税收、信贷等领域进行的政策调整,都将对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取得、项目开发、产品设计、融资以及保持业绩稳定等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 近年来,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控。各项政策的持续出台和逐步落实,对包括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购房者在内的各相关主体行为均产生了显著影响。 自2008年以来土地政策出台情况 ■ 自2008年以来房地产价格与供应结构政策出台情况 ■ 自2008年以来房地产信贷指导政策出台情况 ■ 自2008年以来房地产税费政策出台情况 ■ 2013年2月的“国五条”以及地方重点城市据此纷纷出台的市场调控政策,均强调加强房地产调控力度、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以及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7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积极释放有效需求,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保持合理投资增长,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镇化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并为房地产行业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2014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时期,不同城市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在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仍然保持需求旺盛、价格较高的同时,部分二三线城市出现房地产市场库存较高、需求不振的情况。中央及地方政府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相继出台政策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包括调整限购政策、放松公积金贷款、提供分房安置补贴等措施。年初提出“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5月央行副行长在15家银行负责人座谈会上支持首套房贷(从利率和审贷流程方面);6月以后部分城市相继取消或放松限购;9月央行及银监会联合发文支持住房金融工作,推出房贷新政(调低房贷利率下限等);10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放宽公积金贷款;12月国务院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全面联网。此外,央行于2014年11月下调人民币存款与贷款基准利率,2015年1月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宽松的货币政策信号。 从2014年以来的房地产行业政策来看,限购、限贷等手段逐渐退出,保障房建设、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给、不动产登记等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发展。但过去多年量价快速增长使得国内房地产需求透支,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速下行、不动产登记带来的二手房供给增加等行业风险进一步积聚,预计行业长期发展速度将逐步放缓。短期来看,我国房地产行业去库存压力较大,在各项政策执行效果尚不明朗的情况,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 持续向好的经济形势、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口红利是支持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来看,上述根本因素没有发生改变,因而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中长期前景依然向好。但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并在宏观调控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关键时期。 (1)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环境进行合理调控的大背景下,预计房地产市场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鼓励合理自住需求将以常态化政策基调存在,房地产企业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大型、高周转率房地产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企业转型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在经济转型阶段,除住宅产业外,商业地产、养老地产等业态也将获得发展。与此同时,在稳定经济增长的主旋律中,中央政府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新城镇化战略,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2)科技型、技术进步型、环境生态型的住宅将深受市场欢迎 国家建设部《关于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要求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在2010年提高到35%以上;引导住宅开发建设走技术创新和集约化生产的道路,提高住宅小区的科技含量;加强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建立住宅技术保障体系;积极开发和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完善住宅的建筑和部品体系,科技型、技术进步型住宅将逐渐受到市场欢迎。同时,现代房地产业更倾向于个性化、人文化的居住理念,重视景观设计、环境生态型的住宅已成为新的行销热点。 (3)行业进入壁垒和集中度逐渐提高 随着土地供应市场的日益规范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在土地取得、立项批准、银行信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房地产业的进入门槛将越来越高,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将逐渐被市场淘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向规模化、集团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给资金实力雄厚、公司治理优秀、管理规范透明的优质公司提供了扩大市场份额的机遇。同时,政府鼓励具有诚信度较高、具有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和重组,有助于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里,房地产行业进入壁垒和行业集中度将大大提高。 (4)房地产业将越来越呈现社会化产业特征 从发展阶段来看,房地产业已经从单体式开发转变为成片开发、规模经营的格局,房地产业越来越呈现出社会化产业特征,规模更大、综合开发能力更强的大型房地产开发集团将具备更突出的竞争优势。近年来,香港和境外地产商、房地产基金逐渐进入中国市场,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开展以高档物业为主的投资项目,加剧了大陆房地产的竞争。 (六)发行人所取得主要资质及许可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1月4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建开企[2010]952号),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一级,有效期至2016年5月24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均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已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以创业及经济增长闻名的福建省沿海地区为中心)建立稳固的市场地位。根据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及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编撰的《2015中国房地产50强》结果显示,公司在全国房地产企业中综合排名第33,体现了公司出色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1、强大的开发能力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福州、漳州、厦门、上海及杭州参与了30个项目(含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及联营公司所持项目)的开发,应占总估计建筑面积(合营、联营项目按权益占比计算)为817.88万平方米,其中福州已累积完成开发9个项目(含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及联营公司所持的三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9.40万平方米。 公司一直以来遵循以质量为导向的开发理念,其开发项目一般位于黄金地段,而规格主要针对出售予中高档客户,因此公司的开发项目的平均售价往往要高出其所在的城市的房地产售价的平均水平。2014年,公司已确认福州市的平均售价(按销售物业的收益除以已交付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7,774元。相对而言,根据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的资料,福州住宅物业于同期的平均售价则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6,552元。 公司相信,公司开发优质物业的能力令公司在未来业务发展方面获得巨大的优势。此外,透过选择性地进军长江三角洲的一二线城市,公司在处理开拓新市场中遇到的客户需求调整以及业务模式转变等难题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相信上述经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作为优质地产开发商的声誉,使公司在未来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占据的有利地位。 2、优质土地储备 从公司土地储备的区域分布来看,公司土地储备主要集中于二线城市,并且正在向一线城市扩张,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共拥有25个项目(含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及联营公司所持项目)的土地储备,以面积(合营、联营项目按权益占比计算)计算,一线城市土地储备占21.92%,二线城市土地储备占53.96%,三线及以下城市土地储备占24.11%。从土地储备的均价来看,公司一线地区平均楼面价12,826元/㎡,二线地区平均楼面价3,967元/㎡,三线地区平均楼面价2,649元/㎡。公司在一二三线城市的土地储备价格均处于合理水平。总体上公司土地储备以一二线城市为主,土地储备规模较大,区域分布较为合理,土地储备质量较高;能够很好地满足未来几年的开发需求。 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主要的土地储备分布如下: 单位:个、万平方米、万元 ■ 注:一线城市包含上海、杭州,二线城市包含厦门、福州,三线城市为漳州。 3、出色的执行能力 公司认为强大的执行能力是确保项目成功实施公司的开发程序至关重要。因此,公司采用系统化的项目开发及管理程序,旨在于整个项目周期内通过实施设计良好的标准化程序,加快资产周转及提升经营效率。公司总结归纳了项目周期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其详细步骤,并对负责人员及项目有关各方之间的责任有明确划分。公司的项目开发及管理程序通常将整个项目开发周期分为八个阶段,包括项目评审、项目协动、项目设计、采购、样板房开发、建设、销售及交付。在该等阶段内,就持续期间、截止时间、负责人员、监理人员等多项归因,分别明确界定出10、5、40、16、6、37、92及8个流程。这种标准化的程序不仅有助于确保公司优良的产品质量,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促进公司执行能力的提升。 4、卓越的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一贯优质的产品及专业的服务,在市场上树立了“融信”品牌的知名度,拥有较高的品牌溢价。借助多年努力建立的卓越品牌声誉,在重点深耕的福州、漳州和厦门等城市始终保持行业领先的市场份额。公司亦定期举办庆典活动、晚会及其他宣传活动,帮助营销公司物业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司的品牌价值的提升。 5、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具有远见、积极进取及稳定的管理层团队、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及积极进取的全体员工。公司的创办人兼主席欧先生2014 年被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及中国房地产评测中心评定为“中国房地产杰出人物”,于2012 年获世界华商地产论坛组委会及中国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组委会授予的“房地产卓越推动人物”称号;公司的管理层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大部分高管人员在房地产物业项目开发、销售及管理方面拥有超过十年的丰富经验;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有竞争力的薪酬奖励机制,为公司吸引人才、保留优秀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八)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事业,通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资源整合能力、市场营销能力、产品开发设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人才开发能力等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中国最具竞争力及信誉良好的地产开发商之一。展望未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司拟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1、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目前已经在以福建省为中心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也在上海及杭州等一二线城市建立了据点,为公司未来开拓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展望未来,公司计划依托现有的品牌优势及项目经验,在保持现有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市场份额稳定的基础上,扩大公司在一二线城市的土地储备,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在地段选择方面,公司一般瞄准于各大城市中的黄金地段,一般倾向选择商业区内或其他的优质地段作为业务开发的重点。公司认为,土地的位置好坏是公司能否向客户成功推销自己产品的关键因素,对公司利润的实现极为重要,而黄金地段的土地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2、继续保持稳健的土地收购策略和审慎的成本管理策略 土地收购方面,公司计划继续采取严谨的土地收购方式。在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未来房地产及经济趋势的基础上,对项目的预期回报进行深入研究和仔细分析,谨慎地选取预期回报率较高的土地作为收购目标,建立以维护财务稳定为第一原则的土地收购策略。 同时,公司计划继续采取审慎的成本管理策略,从开源节流两个方面有效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一方面,公司将密切监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现金流状况,以审慎的方式管理公司的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及经营开支;另一方面,公司亦计划继续寻找联合其他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业务机会,以降低公司的搜集信息、寻找项目以及开拓市场的成本。通过坚持审慎的成本管理,公司能够更加高效的利用公司的营运资金,在提升公司偿债能力的基础上保持稳定的利润增长。 3、持续完善经营效率及加速资产周转 展望未来,公司计划在继续采取标准化项目开发程序的基础上,引入ERP系统对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有效管理,以信息化的手段提升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及项目执行能力,在现有标准化流程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进一步加速公司的资产周转以及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4、致力于产品多元化的同时继续侧重于住宅物业开发 公司在多种物业类型的开发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领先能力,具有灵活的盈利模式和丰富的收入来源。而住宅物业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公司业务开发的侧重点。展望未来,公司计划在保持产品多元化的同时,继续侧重于开发住宅物业,公司相信维持住宅物业的重点开发能够使得公司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持续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增长。 5、持续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计划持续推广公司的品牌,不断增加公司的品牌溢价。公司在做好现有业务、提升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计划在拟开发物业的一二线城市修建地标性建筑,以在新市场建立公司的品牌形象,此外,公司也计划采取退出线上广告活动、参加线下物业展览会等市场推广措施,进一步树立公司旗下品牌的市场知名度,提高公司的软实力。 十一、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如下规定: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查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定; (10)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 人,由股东委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分别召开公司分别召开2次、0次和1次董事会会议。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获取专业意见,公司一直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对监事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如下规定: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 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议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监事的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除监事会日常工作外,监事有权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 十二、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主管机关处罚或公开谴责的情况。 发行人纳入此次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共有10笔行政处罚,总罚金共计126.75万元,主要包括擅自悬挂广告灯等。截至目前,上述行政处罚罚款均已缴清。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本公司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本公司的合营、联营企业,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如下表所示: ■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品/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 (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未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5年7月31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付款项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 (二)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 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提供担保除外),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发行人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提供担保除外),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发行人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发行人在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约定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发行人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如下: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十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会计核算 在会计核算方面,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分业务板块制定了各项业务统一的财务处理流程及方法,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通过规范统一会计处理流程及方法,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2、财务管理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各子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制定并修订了包括《融信集团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融信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报告期末,各子公司按照财务管理中心发布的“结算通知”要求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制定实施的《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以下统称“《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及2012年11月1日修订的《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编号:RX-CW[2012]A-008)》、2015年8月25日修订的《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编号:RX-CW[2015]A-012)》对其他应收款的决策机制、决策流程做了如下规定: (1)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由主办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区域及集团相应部门审批,终批节点为集团分管业务副总裁,具体流程为:主办部门经办人→主办部门负责人→项目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区域财务资金中心→区域财务副总经理→区域总经理→集团财务资金中心→集团审计中心→集团分管业务副总裁→集团首席财务官。 (2)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主办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区域及集团相应部门审批后,报董事局主席最终决策,具体流程为:主办部门经办人→主办部门负责人→项目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区域财务资金中心→区域财务副总经理→区域总经理→集团财务资金中心→集团审计中心→集团分管业务副总裁→集团首席财务官→董事局主席。(详见以下流程图)。 (1)项目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决策程序为: ■ (2)项目金额大于100万元,决策程序为: ■ 3、风险控制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设立计划运营中心、审计法务中心负责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合作等外部风险因素以及财务状况、资金状况、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收集研究、风险分析及评估,为管理层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 4、重大事项决策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报告渠道和方式,建立各类定期、不定期专题办公会议制度,以及时把握整体经营状况,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子公司定期向公司上报各类经营信息,对临时重大事项,即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报告。其中,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须经资金财务中心、审计法务中心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重大投资,公司制定了《战略投资发展流程手册》、《融信集团投资模型编制及追踪操作指引》等相关制度,完善投资流程,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十五、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管理信息披露事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各类定期、不定期专题办公会议制度,以及时把握的整体经营状况,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并通过分级审批控制保证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就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安排如下:发行人于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披露其上一年度的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情况。 发行人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员工对于非公开披露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公司对所披露信息的解释由总裁办执行,其它当事人在得到董事会授权后可对所披露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总裁办根据规定对全公司范围需要披露的信息进行汇总,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前,所有相关人员均应履行保密职责,凡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并视情形追究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定总裁办负责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认真对待顾客和投资者来访、咨询工作。顾客和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访问发行人网站、直接到访发行人、参与发行人组织见面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互动加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本公司2012—2014年度以及2015年1-9月的财务报告,以详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1-9月财务信息取自本公司2012—2014年度以及2015年1-9月财务报告中的数据。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1-7月的财务报告,对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以及2015年1-7月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7-273号),同时发行人出具了2015年1-9月的财务报告。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利润表单位: 万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 万元 ■ 2 | (榕)登记内出质设核字[2015]第21080号 | 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 | 10500.00 |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4日 | 有效 | 3 | (榕)登记内出质设核字[2015]第19719号 | 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 | 2015年7月16日 | 无效 | 4 | (榕)登记内出质设核字[2015]第15562号) | 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0 |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17日 | 有效 | 5 | (榕)登记内出质设核字[2015]第9988号 | 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0 |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5月12日 | 无效 | 6 | (榕)登记内出质设核字[2015]第30241号 | 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 | 10500.00 |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25日 | 有效 |
姓名 | 年龄 | 加入公司时间 | 任期起始日 | 任期终止日 | 职位 | 主要角色及职能 | 欧宗洪 | 46 | 2003 年9 月 | 2014 年6 月 | 2017年6 月 | 董事长兼行政总裁 | 负责制定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及日常运营 | 吴剑 | 45 | 2004 年3月 | 2014 年6 月 | 2017年6 月 | 董事、经理兼副总裁 | 负责协助制定公司策略及协助欧先生管理集团的日常运营及监督销售与营销部门 | 林峻岭 | 38 | 2003 年9 月 | 2014 年6 月 | 2017年6 月 | 董事兼副总裁 | 负责协助制定公司策略及管理本集团于华东区域的业务营运 | 汤伟生 | 49 | 2011年5 月 | 2015年9 月 | 2018 年9 月 | 监事兼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 | 负责对董事、高管和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 | 曾飞燕 | 40 | 2013 年8 月 | 2013 年8 月 | / | 首席财务官 | 负责公司融资、财务事宜 | 徐慎亮 | 40 | 2013 年2月 | 2013 年2月 | / | 副总裁 | 负责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及建造 | 阮友直 | 40 | 2008 年6 月 | 2014 年6 月 | / | 总裁助理 | 负责集团房地产投资业务 |
姓名 | 公司职务 | 任职其他单位名称 | 兼职职务 | 任期 | 欧宗洪 | 董事长、总裁 | 融信(漳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1/7~2013/2/1 | 吴剑 | 董事、副总裁 | 融信(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6/7~2012/5/21 | 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11~2014/7/7 | 和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5/20~2013/9/13 | 林峻岭 | 董事、副总裁 | 和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4/21至今 | 杭州恺筑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5/16至今 | 杭州融信恺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5/14至今 | 上海谦恒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4/21至今 |
姓名 | 公司职务 | 任职其他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兼职职务 | 任期 | 欧宗洪 | 董事长、总裁 | Rongda Company Limited | 关联方 | 董事 | 2014/9/11至今 | 融泰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董事 | 2014/9/26至今 | 福建融晟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董事 | 2014/10/28至今 | 吴剑 | 董事、副总裁 | 福建融晟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董事 | 2014/10/28至今 | 林峻岭 | 董事、副总裁 | 福建融晟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董事 | 2014/10/28至今 |
项目 | 2015 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430,222.33 | 100% | 409,923.04 | 100% | 212,889.78 | 100% | 129,112.66 | 100% | 合计 | 430,222.33 | 100% | 409,923.04 | 100% | 212,889.78 | 100% | 129,112.66 | 100% |
城市 | 2012年营业收入 | 2013年营业收入 | 2014年营业收入 | 2015年1-9月营业收入
(未经审计) | 2012年销售面积 | 2013年销售面积 | 2014年销售面积 | 2015年1-9月销售面积 | 上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杭州 | 0 | 0 | 0 | 587 | 0 | 0 | 0 | 0 | 厦门 | 0 | 0 | 0 | 219,570 | 0 | 0 | 0 | 100,099 | 漳州 | 0 | 0 | 0 | 131,370 | 0 | 0 | 0 | 169,566 | 福州 | 129,113 | 212,890 | 409,923 | 78,694 | 104,956 | 163,879 | 241,304 | 41,605 |
项目 | 2015 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主营业务成本 | 260,767.89 | 99.9% | 272,497.14 | 100% | 124,989.98 | 100% | 90,377.08 | 100% | 合计 | 260,767.89 | 99.9% | 272,497.14 | 100% | 124,989.98 | 100% | 90,377.08 | 100% |
城市 | 2012年毛利率 | 2013年毛利率 | 2014年毛利率 | 2015年1-9月毛利率 | 上海 | / | / | / | / | 杭州 | / | / | / | 4.87% | 厦门 | / | / | / | 42.5% | 漳州 | / | / | / | 38.17% | 福州 | 30.01% | 41.3% | 33.54% | 33% |
项目 | 2015 年1-9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 161.39 | 238.81 | 115.71 | 68.36 | 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 58.31 | 79.74 | 16.82 | 21.59 | 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52.24 | 78.41 | 47.95 | 32.95 | 销售金额(亿元) | 84.90 | 95.98 | 76.97 | 46.63 | 结算面积(万平方米) | 31.12 | 24.13 | 16.39 | 10.50 | 结算金额(亿元) | 43.02 | 40.99 | 21.29 | 12.91 |
编号 | 项目位置 | 项目名称 | 项目公司 | 已完工项目 | 1. | 福州 | 绿色金山 |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福州 | 三味舒屋 |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 | 福州 | 宽域 |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 | 福州 | 西班牙 |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 | 福州 | 融信大卫城 |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 | 福州 | 澜郡花园 | 融信(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在建项目 | 1. | 福州 | 双杭城 | 福州融信双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 | 福州 | 后海 | 融信(福建)置业有限公司 | 3. | 福州 | 白宫 | 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 | 4. | 福州长乐 | 长乐长岛 | 长乐融信投资有限公司 | 5. | 福州平潭 | 平潭大卫城 | 融信(平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 | 厦门 | 海上城 | 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 | 漳州 | 澜园 | 融信(漳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 8. | 漳州 | 未来城 | 融信(漳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 9. | 漳州 | 学院名筑 | 和美(漳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 | 漳州 | 观山海 | 福建蓝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 | 上海 | 铂湾 | 和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 | 上海 | 融信·绿地国际 | 上海恺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 | 杭州 | 蓝孔雀74# | 杭州恺筑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 | 杭州 | 蓝孔雀75# | 杭州恺筑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 | 杭州 | 杭州公馆 | 杭州融信恺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 | 1. | 漳州 | 半山雅墅(漳州港B8) | 和美(漳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 2. | 上海 | 华漕镇MHPO-1402单元35-01地块 | 上海恺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 | 上海 | 华漕镇MHPO-1402单元36-01地块 | 上海恺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 | 上海 | 华漕镇MHPO-1402单元42-01地块 | 上海恺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1~9月 | 累计数
(含2012年前获得的土地储备) | 土地储备(权益) | 39.32 | 71.68 | 52.84 | 0.00 | 187.49 | 土地储备占比 | 20.97% | 38.23% | 28.18% | 0.00 | 100% | 土地储备(总额) | 52.23 | 116.07 | 57.20 | 0.00 | 261.69 | 土地储备占比 | 19.96% | 44.35% | 21.86% | 0.00 | 100% | 购地支出(权益) | 246,126 | 1,036,043 | 1,088,635 | 0.00 | 2,694,318 | 购地支出占比 | 9.14% | 38.45% | 40.40% | 0.00 | 100% | 购地支出(总额) | 309,846 | 1,549,451 | 1,155,217 | 0.00 | 3,638,028 | 购地支出占比 | 8.52% | 42.59% | 31.75% | 0.00 | 100% | 计容面积(权益) | 107.27 | 161.83 | 168.70 | 0.00 | 550.57 | 计容面积(总额) | 143.34 | 280.91 | 179.60 | 0.00 | 779.30 | 规划建筑面积(权益) | 124.20 | 216.69 | 202.29 | 0.00 | 677.24 | 规划建筑面积(总额) | 170.51 | 386.13 | 217.40 | 0.00 | 1,016.61 | 土地单价(元) | 5,932.3 | 13,349.3 | 20,196.1 | 0.00 | 13,902.1 | 楼面单价(元) | 2,161.6 | 5,515.8 | 6,432.2 | 0.00 | 4,668.3 |
城市 | 项目数量 | 土地储备面积 | 土地储备面积占比 | 土地储备均价
(楼面价) | 上海 | 7 | 24.89 | 13.28% | 8,656 | 杭州 | 3 | 13.03 | 6.95% | 18,553 | 厦门 | 1 | 15.13 | 8.07% | 1,989 | 漳州 | 7 | 48.25 | 25.73% | 1,843 | 福州 | 7 | 86.19 | 45.97% | 4,200 | 合 计 | 25 | 187.49 | / | / |
| 项目名称 | 位置 | 融信权益占比(%) | 占地面积
(㎡) | 规划建筑面积
(万㎡) | 融信权益面积
(万㎡) | 预计总投
(万元) | 累计已投
(万元) | 15年开工面积
(万㎡) | 15年1~9月竣工面积(万㎡) | 项目进度 | 后续资金需求
(万元) |
上海 | 铂湾 | 青浦区赵巷 | 51% | 121,377 | 20.38 | 10.40 | 337,000 | 235,850 | 0 | 0 | 在建 | 101,150 | 虹桥世界中心 | 青浦区徐泾镇 | 50% | 184,293 | 82.21 | 41.11 | 1,347,990 | 578,375 | 15.09 | 0 | 在建 | 769,615 | 法兰西世家 | 松江区洞泾镇 | 50% | 113,400 | 17.49 | 8.75 | 236,590 | 170,805 | 0 | 0 | 在建 | 65,785 | 融信·绿地国际 | 闵行区华漕镇 | 50% | 26,360 | 9.10 | 4.55 | 160,000 | 45,779 | 9.1 | 0 | 在建、前期 | 114,221 | 小计 | | | 445,430 | 129.18 | 64.81 | 2,081,580 | 1,030,809 | 24.19 | 0 | | 1,050,771 |
杭州 | 蓝孔雀74# | 拱墅区 | 100% | 28,215 | 12.42 | 12.42 | 211,303 | 154,165 | 0 | 0 | 在建 | 57,138 | 蓝孔雀75# | 拱墅区 | 100% | 56,521 | 20.95 | 20.95 | 386,697 | 262,329 | 20.95 | 0 | 在建 | 124,368 | 杭州公馆 | 西湖区 | 100% | 45,574 | 21.12 | 21.12 | 546,000 | 393,163 | 21.12 | 0 | 在建 | 152,837 | 小计 | | | 130,310 | 54.49 | 54.49 | 1,144,000 | 809,657 | 42.07 | 0 | | 334,343 |
厦门 | 海上城 | 海沧区 | 100% | 151,344 | 43.63 | 43.63 | 428,000 | 236,854 | 14.40 | 0 | 在建 | 191,146 | 小计 | | | 151,344 | 43.63 | 43.63 | 428,000 | 236,854 | 14.40 | 0 | | 191,146 |
漳州 | 澜园 | 芗城区 | 100% | 56,766 | 25.54 | 25.54 | 148,884.57 | 129,012 | 0 | 18.23 | 在建 | 19,872.57 | 未来城 | 龙文区 | 100% | 41,645 | 11.66 | 11.66 | 80,000 | 47,618 | 0 | 0 | 在建 | 32,382 | 观山海 | 龙文区 | 100% | 94,190 | 27.39 | 27.39 | 154,000 | 96,543 | 0 | 0 | 在建 | 57,457 | 一品江山 | 龙文区 | 50% | 94,291 | 31.62 | 15.81 | 162,747.08 | 83,396 | 0 | 0 | 在建 | 79,351.08 | 漳州万科城 | 芗城区 | 20% | 235,606 | 117.24 | 23.45 | 542,378.00 | 203,473 | 18.7 | 0 | 在建 | 338,905 | 学院名筑 | 漳州港 | 100% | 71,218 | 18.07 | 18.07 | 148,000 | 73,252 | 18.07 | 0 | 在建 | 74,748 | 小计 | | | 593,716 | 231.52 | 121.92 | 1,236,009.65 | 633,294 | 36.77 | 18.23 | | 602,715.65 |
福州 | 绿色金山 | 仓山区 | 100% | 49,787 | 20.87 | 20.87 | 52,599 | 52,599 | 0 | 0 | 竣工、售罄 | 0 | 三味舒屋 | 仓山区 | 100% | 41,802 | 9.08 | 9.08 | 34,149 | 34,149 | 0 | 0 | 竣工、售罄 | 0 | 宽域 | 仓山区 | 100% | 62,495 | 16.41 | 16.41 | 69,551 | 69,551 | 0 | 0 | 竣工、售罄 | 0 | 西班牙 | 仓山区 | 100% | 59,401 | 11.29 | 11.29 | 49,878.73 | 49,878.73 | 0 | 0 | 竣工、售罄 | 0 | 世欧上江城 | 仓山区 | 50% | 82,375 | 27.98 | 13.99 | 238,661 | 238,661 | 0 | 0 | 竣工、售罄 | 0 | 世欧彼岸城 | 仓山区 | 40% | 152,995 | 32.79 | 13.12 | 141,430 | 141,430 | 0 | 0 | 竣工、售罄 | 0 | 融信大卫城 | 仓山区 | 100% | 191,255 | 43 | 43 | 328,613 | 328,613 | 0 | 0 | 竣工、售罄 | 0 | 世欧澜山 | 晋安区 | 50% | 48,313 | 16.88 | 8.44 | 187,022 | 184,098 | 0 | 16.88 | 竣工、售罄 | 2,924 | 澜郡花园 | 鼓楼区 | 100% | 69,618 | 23.2 | 23.2 | 307,505 | 307,505 | 0 | 23.2 | 竣工、售罄 | 0 | 双杭城 | 台江区 | 100% | 259,519 | 103.12 | 103.12 | 1,146,000 | 373,644 | 23.13 | 0 | 在建 | 772,356 | 后海 | 晋安区 | 100% | 49,959 | 16.6 | 16.6 | 154,000 | 111,175 | 0 | 0 | 在建 | 42,825 | 白宫 | 仓山区 | 91% | 134,789 | 40.74 | 37.07 | 310,000 | 200,856 | 0 | 0 | 在建 | 109,144 | 世欧王庄 | 晋安区 | 50% | 250,709 | 217.03 | 108.52 | 1,372,168 | 1,319,484 | 0 | | 在建 | 52,684 | 平潭大卫城 | 平潭县 | 51% | 111,320 | 42.69 | 21.77 | 273,000 | 165,035 | 0 | 0 | 在建 | 107,965 | 长乐长岛 | 长乐市 | 100% | 185,196 | 64.82 | 64.82 | 491,000 | 73,031 | 20.83 | 0 | 在建、前期 | 417,969 | 西海岸 | 闽侯县 | 50% | 124,827 | 43.45 | 21.73 | 215,545.00 | 135,284 | 0 | 0 | 在建 | 80,261 | 小计 | | | 1,874,360 | 729.95 | 553.95 | 5,371,121.70 | 3,784,993.73 | 43.96 | 40.08 | | 1,586,127.97 | 总计 | | | 3,195,160 | 1,188.77 | 838.8 | 10,260,711.35 | 6,495,607.73 | 161.39 | 58.31 | | 3,765,103.62 |
| 项目名称 | 位置 | 融信权益占比(%) | 占地面积
(㎡) | 规划建筑面积
(万㎡) | 融信权益面积
(万㎡) | 预计总投
(万元) | 已投
(万元) | 15年计划开工面积
(万㎡) | 截至15年计划竣工面积
(万㎡) | 14年末储备 | 后续资金需求
(万元) | 上
海 | 华漕镇MHPO-1402单元35-01地块 | 闵行区华漕镇 | 50% | 13,456 | 4.82 | 2.41 | 80,000 | 21,350 | 0 | 0 | 13,456 | 58650 | 华漕镇MHPO-1402单元36-01地块 | 闵行区华漕镇 | 25% | 10,995 | 3.75 | 0.94 | 60,000 | 17,462 | 0 | 0 | 10,995 | 42,538 | 华漕镇MHPO-1402单元42-01地块 | 闵行区华漕镇 | 50% | 30,922 | 10.67 | 5.34 | 160,000 | 47,743 | 10.67 | 0 | 30,922 | 112,257 | 小计 | | | 55,373 | 19.25 | 8.69 | 300,000 | 86,555 | 10.67 | 0 | 55,373 | 213,445 | 漳
州 | 半山雅墅(漳州港B8) | 漳州港 | 100% | 69,988 | 10.1 | 10.1 | 105,000 | 53,782 | 0 | 0 | 34,994 | 51,218 | 小计 | | | 69,988 | 10.1 | 10.1 | 105,000 | 53,782 | 0 | 0 | 34,994 | 51,218 | 总计 | | | 125,361 | 29.35 | 18.79 | 405,000 | 140,337 | 10.67 | 0 | 90,367 | 264,663 |
物业名称 | 位置 | 建筑面积 | 业态 | 入账成本 | 2015 年1~9 月租金收入
(未经审计) | 世欧广场 | 福州 | 18.33 | 商铺 | 23.23 | 0.53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未经审计) | 占比(%) | 1 | 客户一 | 2,701.54 | 0.63 | 2 | 客户二 | 916.99 | 0.21 | 3 | 客户三 | 862.43 | 0.20 | 4 | 客户四 | 629.62 | 0.15 | 5 | 客户五 | 594.37 | 0.14 | 合计 | | 5,704.95 | 1.33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
(未经审计) | 占比(%) | 1 |
| 59,440.60 | 27.19 | 2 | 福建十建建设有限公司 | 35,749.53 | 16.35 | 3 | 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 | 18,948.39 | 8.67 | 4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19,981.59 | 9.14 | 5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580.08 | 3.92 | 合计 | | 142,700.19 | 65.27 |
出台时间 | 政策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08 年1月3日 |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 国务院 | 要求开发用地必须按照规划执行;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闲置满两年的土地无偿收回,闲置满一年按地价款征收20%土地闲置费;住宅开发严格执行90/70标准。 | 2009 年12 月21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部 | 明确规定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 2010 年1月14日 |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 | 明确提出城市申报住宅用地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住房用地占比不得低于70%,并严格按照产业政策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及过剩项目用地。 | 2010 年3月8日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 | 明确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 | 2010 年12 月29日 |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 | 完善调控措施,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严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 | 2012 年3月16日 | 《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 | 国土资源部 | 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加快研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场配置土地要求的供地政策和地价政策。 | 2012 年6 月1日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国土资源部 | 企业“囤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2012 年9 月15日 | 《关于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的意见》 | 国土资源部 | 建立健全计划指标体系;加强计划总量、结构和布局调控;改进计划编制下达方法;推进计划分类精细化管理;严格计划执行监管。 | 2013 年2月20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3 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 年平均实际供应量。部分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 | 2013 年2月26日 |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 各地区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原则上2013 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 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 2013 年4 月15日 | 《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 | 国土资源部 | 通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要政策包括:鼓励和引导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范政府储备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规范城镇低效用地补偿,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
出台时间 | 政策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08 年12 月20日 |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 | 在2009-2011年三年时间内,计划总投资9,000亿元人民币通过廉租住房的方式解决城镇74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根据各地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今后三年,全国还将建设400万套经济适用房。 | 2010 年1月7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国务院 | 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争到2012 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 | 2010 年4 月17日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 国务院 | 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 2010 年4 月19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住建部 |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2011年1月26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 | 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 2013 年2月26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
出台时间 | 政策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08 年2月18日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人民银行、银监会 | 经济适用房贷款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上下浮不超过10%。贷款人增加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 2008 年10 月22日 | 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 人民银行 | 自2008 年10 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 2009 年5 月27日 | 《对现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调整》 | 国务院 |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项目资本金比率由原35%下调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率由原35%下调为30%。 | 2010 年1月7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国务院 |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 2010 年2月11日 | 《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银监会 | 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 2010 年4 月17日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 国务院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 2011年1月26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 |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 2013 年2月26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 2014 年9 月30日 |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 人民银行、银监会 |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因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 2015 年3月30日 |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 |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
出台时间 | 政策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08 年1月1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另规定了预计利润率的标准。 | 2008 年4 月7日 |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 |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 2008 年7 月11日 | 《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 | 国家税务总局 | 对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 | 2008 年12 月21日 |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自2009 年1月1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 年(含2 年)转让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 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 年(含2 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 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2009 年12 月22日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自2010 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 年(含5 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 年(含5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2011年1月27日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 个人将购买不足5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 年(含5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 年(含5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2013 年2月26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 2015 年3月30日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国税总局 | 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 年以上(含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 年以上(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城市类型 | 一线城市 | 二线城市 | 三线城市 | 总计 | 项目数量 | 10 | 8 | 7 | 25 | 土地储备面积 | 37.92 | 101.32 | 48.25 | 187.49 | 土地储备面积占比 | 20.23% | 54.04% | 25.73% | 100.00% | 土地储备均价(楼面价) | 11,331 | 3,966 | 1,843 | -- |
序号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1 | 融信(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2 | 福建鼎诚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3 | 世峰(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4 | 厦门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5 | 福建欧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融信(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2,049.12 | 2,474.51 | 1,304.69 | 872.70 |
项目名称 | 2015.9.30
(未经审计) | 2014.12.31 | 2013.12.31 | 2012.12.31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福建鼎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27,384.64 | 710.66 | - | - | - | - | 上海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 139,078.61 | | 139,078.61 | - | - | - | - | - | 海融(漳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16,697.87 | - | - | - | - | - | 厦门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070.06 | 120.70 | - | - | - | - | - | - | 上海恺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127,608.92 | - | - | | 福州利博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 | 22,590.00 | - | 小 计 | 151,148.67 | 120.70 | 183,161.11 | 710.66 | 127,608.92 | - | 22,590.00 | - |
项目名称 | 2015.9.30
(未经审计) | 2014.12.31 | 2013.12.31 | 2012.12.31 | 福州世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60,377.28 | 113,027.28 | 14,320.00 | 福州利博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23,500.00 | - | - | 漳州市万科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 16,325.60 | - | - | - | 小 计 | 16,325.60 | 83,877.28 | 113,027.28 | 14,320.00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 | 担保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起始日 | 到期日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3,000.00 | 2014/7/22 | 2016/7/23 | 否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371.00 | 2014/9/16 | 2016/9/9 | 否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270.00 | 2014/9/25 | 2016/9/30 | 否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157.00 | 2014/10/24 | 2016/10/26 | 否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2,202.00 | 2014/11/26 | 2016/11/28 | 否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4/10/10 | 2016/10/12 | 否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774.00 | 2015/4/8 | 2016/4/8 | 否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6,226.00 | 2015/5/11 | 2016/5/6 | 否 | 上海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691.00 | 2015/2/15 | 2018/2/9 | 否 | 福州利博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 | 2014/2/14 | 2017/2/13 | 否 | 福州利博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400.00 | 2015/3/31 | 2017/2/13 | 否 |
项目 | 201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 2012 年12 月31 日 | 流动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84,931.58 | 141,333.67 | 71,609.49 | 15,559.7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5,806.03 | 13,261.18 | 13,254.95 | 13,028.89 | 预付款项 | 177,039.29 | 721,556.32 | 278,923.50 | 22,686.42 | 应收利息 |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82,067.99 | 234,167.83 | 417,394.02 | 154,282.58 | 存货 | 2,632,334.62 | 1,702,660.79 | 949,500.86 | 484,975.90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499.61 | 72,094.27 | 35,531.67 | 26,439.57 | 流动资产合计 | 3,174,679.11 | 2,885,074.06 | 1,766,214.49 | 716,973.09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622.22 | 2,000.21 | 900.00 | 1,594.4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2,106.52 | 234,302.55 | 60,959.66 | 27,339.10 | 投资性房地产 | 34,100.10 | 0.00 | 0.00 | 0.00 | 固定资产 | 2,780.22 | 3,401.21 | 2,696.34 | 2,527.92 | 在建工程 | 60,163.66 | 42,519.86 | 8,079.99 | 27,597.11 | 工程物资 | -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 无形资产 | 49,273.77 | 50,195.80 | 51,491.31 | 33,147.05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1.25 | 467.97 | 348.62 | 63.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10.05 | 14,111.14 | 8,226.93 | 2,528.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9.06 | 269.06 | 289.58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7,346.84 | 347,267.79 | 132,992.44 | 94,797.81 | 资产总计 | 3,602,025.95 | 3,232,341.85 | 1,899,206.93 | 811,770.89 | 流动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131,872.45 | 38,010.00 | 80,204.0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2,200.00 | 11,200.00 | 2,050.00 | 1,048.60 | 应付账款 | 112,160.94 | 91,208.75 | 60,697.38 | 47,052.60 | 预收款项 | 997,153.49 | 809,999.67 | 608,831.22 | 326,038.48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7.08 | 5,695.18 | 2,931.94 | 1,611.40 | 应交税费 | 44,323.49 | 27,418.21 | 11,477.57 | 158.41 | 应付利息 | 9,383.54 | 8,763.19 | 1,908.77 | 420.26 | 应付股利 | - | 33,800.00 | - | - | 其他应付款 | 43,874.36 | 109,044.51 | 209,901.15 | 102,784.36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8,340.00 | 355,260.00 | 222,430.00 | 115,1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32,645.35 | 1,490,399.51 | 1,200,432.04 | 594,214.12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长期借款 | 1,080,045.00 | 1,332,510.00 | 544,570.00 | 117,000.00 | 应付债券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84.20 | 0.05 | - | -1.3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5,429.20 | 1,332,510.05 | 544,570.00 | 116,998.61 | 负债合计 | 2,918,074.55 | 2,822,909.56 | 1,745,002.04 | 711,212.7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00,000.00 | 300,000.00 | 66,667.00 | 66,66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资本公积 | 99,021.05 | 16,963.00 | 16,963.00 | 16,963.00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979.02 | 0.16 | - | -4.16 | 专项储备 | - | - | - | - | 盈余公积 | 16,825.61 | 16,825.61 | 9,154.83 | 2,362.67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158,352.73 | 73,859.31 | 60,247.15 | 14,569.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0,178.41 | 407,648.08 | 153,031.98 | 100,558.16 | 少数股东权益 | 93,772.99 | 1,784.21 | 1,172.92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3,951.40 | 409,432.29 | 154,204.89 | 100,558.1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02,025.95 | 3,232,341.85 | 1,899,206.93 | 811,770.89 |
项目 | 2015 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30,222.33 | 409,998.43 | 212,940.23 | 129,124.85 | 减:营业成本 | 260,768.45 | 272,500.81 | 124,992.79 | 90,380.19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3,463.34 | 43,903.05 | 27,034.06 | 12,300.71 | 销售费用 | 24,291.65 | 28,914.84 | 17,449.32 | 10,189.77 | 管理费用 | 13,915.98 | 22,953.37 | 14,659.44 | 7,783.62 | 财务费用 | 326.05 | -226.05 | 90.21 | -42.33 | 资产减值损失 | -1,010.04 | -1,510.89 | 2,371.17 | 1,690.0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807.63 | 23,787.37 | 32,706.62 | 13,154.1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7,806.79 | 23,792.89 | 32,420.56 | 13,059.9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6,274.53 | 67,250.66 | 59,049.85 | 19,977.05 | 加:营业外收入 | 568.96 | 302.18 | 143.89 | 7.25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68.34 | 9.48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63.52 | 2,187.76 | 70.92 | 198.9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4,879.97 | 65,365.08 | 59,122.83 | 19,785.37 | 减:所得税费用 | 23,488.29 | 11,170.84 | 6,980.26 | 2,024.8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391.68 | 54,194.24 | 52,142.57 | 17,760.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4,493.42 | 55,082.94 | 52,469.65 | 17,760.51 | 少数股东损益 | -3,101.74 | -888.71 | -327.09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152.43 | 0.16 | 4.16 | -4.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978.86 | 0.16 | 4.16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 - | - | - |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978.86 | 0.16 | 4.16 | -4.16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6.51 | 0.16 | 4.16 | -4.16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962.35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3.57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7,544.11 | 54,194.40 | 52,146.73 | 17,756.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0,472.28 | 55,083.10 | 52,473.81 | 17,756.3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28.17 | -888.71 | -327.09 | - | 七、每股收益: | -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 | - |
项目 | 2015 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4,812.71 | 611,143.77 | 495,504.62 | 226,322.0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625.09 | 434,850.37 | 109,544.00 | 61,997.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1,437.80 | 1,045,994.14 | 605,048.62 | 288,319.0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0,818.30 | 1,435,188.27 | 820,762.56 | 214,427.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293.67 | 17,866.38 | 7,781.30 | 3,166.7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716.31 | 46,156.24 | 38,239.26 | 3,118.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110.14 | 287,099.17 | 276,141.73 | 84,449.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5,938.43 | 1,786,310.06 | 1,142,924.84 | 305,162.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00.63 | -740,315.92 | -537,876.21 | -16,843.3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81.64 | 1,674.48 | 5,748.08 | 1,6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 94.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8.75 | 105.77 | 42.91 | 0.2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34,200.00 | 4.9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40.39 | 1,780.25 | 39,991.00 | 1,699.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185.87 | 21,977.33 | 246.92 | 50,940.5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400.00 | 152,330.00 | 7,153.00 | 2,6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2,308.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585.87 | 174,307.33 | 19,707.92 | 53,540.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45.49 | -172,527.07 | 20,283.08 | -51,841.1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6,975.00 | 235,833.00 | 1,500.00 | 49,630.00 |
(下转A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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