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 600422 证券简称: 昆药集团 编号:临2016-00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45%—55%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5%到55%。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836,478.79元

 2.每股收益:0.8467元

 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237,273.75元,每股收益为0.8567元,差异原因为并入北京华方科泰有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

 三、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公司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了营销精细化改革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各重点品种的销量增长;子公司业绩的增长以及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也一定程度促进了公司业绩的增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422 证券简称: 昆药集团 编号:临2016-00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主要内容:按公司未来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且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

 ●对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于2015年1月12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正式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1月1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及控股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医药”)发来的《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主要内容

 汪力成先生及华方医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后,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不少于年可分配利润的30%。

 汪力成先生及华方医药同时承诺,汪力成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汪力成先生及华方医药发来的《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后,全体董事对上述提议中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汪力成先生及华方医药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董事均同意上述提议中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正式预案时投赞成票;如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正式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 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提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6个月内,华方医药通过非公开增发的方式,于 2015 年 10月 28日增持公司股份53,214,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9%。

 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直接持有昆药集团236,500股,通过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昆药集团1,667,728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华方医药持有昆药集团64,250,225股,三者合计共持有公司66,154,453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份341,130,177股的19.39%。

 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直接持有昆药集团236,500股,通过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昆药集团1,667,728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华方医药持有昆药集团117,464,358股,三者合计共持有公司119,368,58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份394,344,310股总股本的30.27%。

 (二)公司提议股东未来 6 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未来 6 个月内暂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并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昆药集团股份。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袁平东董事长(原公司总裁)于2015年7月9日至8月21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51,200股;何勤董事(原公司董事长)在2015年7月9日至7月2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90,000股。除此之外,公司其余董事在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6个月内,未发生持股变动,且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未来 6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内,除可能涉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而出现的增持情况外,暂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减持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正式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正式预案时投赞成票;如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正式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华方医药同时承诺,汪力成先生及其做控制的企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在公司全体董事同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6个月内,公司2013年授予股权激励股票第二次解锁,解锁的165,065股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7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授予股权激励股票第二次解锁的公告》)。

 在公司全体董事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后的6个月内,公司存在2015年度授予股权激励股票678,600股解锁的情况,具体如下:

 ■

 该解锁事项尚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在全体董事同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后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