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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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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6-005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智慧城市生态圈伙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目前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如协议能顺利实施预计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积极的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涂国身

 注册资本:128302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旗下汇聚多家业内知名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企业、安防制造企业及安保服务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安保综合运营服务商及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商。中安消下设国内业务板块和国际业务板块,其中国内业务以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为主体,主要服务于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建筑、平安城市及安保运营等六大行业领域,业务遍及华北、华中、西北、西南、东北、华东、华南等七大区域;国际业务以香港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为主体,主要从事海外安保业务,提供包括现金收款押运、贵重物品运送、安全速递、电子安防系统集成、移动保险箱及高端人力保安等最为全面的安保服务,是目前香港地区最大的现金收款及押运(CIT)服务供应商。

 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安消总资产4,818,881,016.74元,净资产为2,968,893,306.23 元,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18,277.56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公司”)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智慧城市、城市云建设、公共安全、大安防等领域达成合作共识,并于2016年1月12日在北京签订《智慧城市生态圈伙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约定在智慧城市、硬件、云计算服务领域,携手开展全国区域范围内包含不限于城市公共安全、大安防等行业的全方位、高度、长期战略合作。

 1、建立覆盖从行业到区域,从售前、销售、实施、售后全方位一对一的无缝合作,合作前期双方将首先以现有项目推动合作,并在实际项目运作中探索和建立满足双方切实需求且符合双方运营现状的合作模式。

 2、双方将共同深入研究、探讨、规划发展全国的智慧城市、云计算服务的战略布局,利用中科曙光多年在高端计算服务领域的技术积累,及现有十个城市云计算中心的“城市云”资源优势,集合中安消在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资金实力、项目总包建设和集成实力,及现有的全国智慧城市优势客户关系资源优势,共同面向政府、企业、大众用户尝试推动具有“运营+服务”新模式特色的智慧城市战略大方案、规划与咨询、顶层设计、项目整体实施与运维、以及智慧城市相关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开展和建立创新“服务模式”合作,共同研究和挖掘基于城市云计算中心积累的海量的政务大数据、各行业业务应用大数据分析,服务于行业的分析决策。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有权以对方战略合作伙伴的名义在协议约定的区域和行业内从事双方同意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合作类型

 合作类型包括产品合作、技术合作、商务合作、咨询合作、解决方案合作、项目合作、投资合作等。

 合作公司授权方面,中科曙光授权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曙光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中安消授权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负责具体实际合作项目的实操。

 (三)合作方式与机制

 双方应在协议约定的合作领域内,联合开拓市场,发现和共享商业机会,促进合作项目落地,助力彼此业绩增长。双方同意为保持经常性地政策和市场信息互通,建立全国日常合作推进对接管理、商业机会销售信息共享及销售合作协同机制,以利双方经营。具体机制包括销售合作、市场合作、成立合作工作组、培训与技术支持等。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自2016年1月12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协议到期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目前本协议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如协议能顺利实施,预计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积极的影响。

 (二)中安消积累了多年行业工程经验,资金实力雄厚,拥有国际和国内百余项相关专利和商标,业务涵盖核心技术研究、产品制造、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的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优势。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进行跨界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整合产品、市场、业务、社会关系、项目商机等各方面资源,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项目合同的基础。具体实施方案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并另行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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