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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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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董事会于2016年1月7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的5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一、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变更名称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是根据评估机构基于评估基准日对华工百川100%股权评估价值71,498万元确定的,而评估机构对华工百川100%股权评估的预测条件之一为华工百川预计2014年7-12月营运资金周转率提升,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为-28,541.21万元(即华工百川应于2014年7-12月加快库存销售、加大应收账款回笼,减少营运资金占用28,541.21万元)。根据华工百川提供的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显示,华工百川的营运资金未能达到评估机构的预测数,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仅为-3,016.04万元,缺口为25,525.20万元。

 2015年2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时提出审核意见:“标的公司2014年7-12月实际营运资金与预测数据的差异对估值的影响以及应收账款回收的保障措施,请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此作出相应补偿承诺并予以披露”。在此前提下,公司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为此,华工百川原股东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马铁军、张海、广州懋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浩淼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营运资金差异赔偿的承诺函》,承诺:“1.将督促华工百川尽快采取有效的应收账款回款措施,解决营运资金差异问题,恢复华工百川正常的营运资金结构。2.华工百川2014年7-12月经审计后营运资金变化情况实际数与评估报告预测数差额将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消除;3. 华工百川营运资金变化情况不会导致华工百川的股权估值(指按收益法评估的华工百川100%股权的价值)低于本次交易价格(即71,498万元)”。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华工百川的营运资金缺口对比2014年的25,525.20万元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4,754.23万元,营运资金缺口达到50,279.43万元。

 本次交易是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本次交易属有前提条件获得生效,由于华工百川原股东无法实现上述消除营运资金差异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最终没有成就、没有达成,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基础已不存在,本次交易已无法继续履行。

 基于本次交易前提条件没有成就、没有达成,交易基础不存在等原因,为了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并综合考虑收购成本及收购风险因素,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并将《关于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预计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的战略规划,也不会对公司未来再融资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终止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宜的处理

 (一)终止本次交易后,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与交易各方将华工百川100%的股权按照原交易各方的持股比例回转变更至华工百川原股东名下。

 (二)2015年9月16日,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31日、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为华工百川提供财务资助23,750万元,华工百川已归还6,95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华工百川的实际资助余额为16,800万元。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加强对上述财务资助偿还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尚未与交易方办理完成华工百川100%股权回转登记至华工百川原股东名下事项,办理完成时间尚未确定;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1月11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变更名称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终止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历程如下:

 2014年8月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4日起开始停牌。

 2014年8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4年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9月10日、9月17日、9月24日、10月8日、10月15日、10月22日、10月29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并于2014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与华工百川及其原股东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铁军、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海、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浩淼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山惠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州懋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补偿协议》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3日复牌恢复交易。

 2014年1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980号),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2014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4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5年1月20日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

 2015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函》(财资函[2015]4号),同意本次交易。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下发了《批转<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函>的通知》(教财司[2015]47号)。

 2015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次交易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针对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0日、3月2日进行了回复。

 201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7号),核准公司向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名交易对方发行合计120,164,7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313,43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5年5月14日,转让华工百川股权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华工百川10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2015年6月16日、7月16日、8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11月16日、12月17日公司分别发布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进展公告》。

 二、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的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对价是根据评估机构基于评估基准日对华工百川100%股权评估价值71,498万元确定的,而评估机构对华工百川100%股权评估的预测条件之一为华工百川预计2014年7-12月营运资金周转率提升,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为-28,541.21万元(即华工百川应于2014年7-12月加快库存销售、加大应收账款回笼,减少营运资金占用28,541.21万元)。根据华工百川提供的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显示,华工百川的营运资金未能达到评估机构的预测数,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仅为-3,016.04万元,缺口为25,525.20万元。

 2015年2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时提出审核意见:“标的公司2014年7-12月实际营运资金与预测数据的差异对估值的影响以及应收账款回收的保障措施,请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此作出相应补偿承诺并予以披露”。在此前提下,公司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为此,华工百川原股东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马铁军、张海、广州懋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浩淼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营运资金差异赔偿的承诺函》,承诺:“1.将督促华工百川尽快采取有效的应收账款回款措施,解决营运资金差异问题,恢复华工百川正常的营运资金结构。2.华工百川2014年7-12月经审计后营运资金变化情况实际数与评估报告预测数差额将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消除;3. 华工百川营运资金变化情况不会导致华工百川的股权估值(指按收益法评估的华工百川100%股权的价值)低于本次交易价格(即71,498万元)”。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华工百川的营运资金缺口对比2014年的25,525.20万元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4,754.23万元,营运资金缺口达到50,279.43万元。

 本次交易是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本次交易属有前提条件获得生效,由于华工百川原股东无法实现上述消除营运资金差异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最终没有成就、没有达成,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基础已不存在,本次交易已无法继续履行。

 基于本次交易前提条件没有成就、没有达成,交易基础不存在等原因,为了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并综合考虑收购成本及收购风险因素,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预计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的战略规划,也不会对公司未来再融资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慎妥善地处理好终止本次交易及后续相关事项,确保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因此受损。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产业高端化的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推动产品升级换代,以精细化管理实现经营降本增效,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不断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全力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做强做大。

 四、终止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宜的处理

 (一)终止本次交易后,公司需与交易各方将华工百川100%的股权按照原交易各方的持股比例回转变更至华工百川原股东名下。公司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5年9月16日,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31日、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为华工百川提供财务资助23,750万元,华工百川已归还6,95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华工百川的实际资助余额为16,8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上述财务资助偿还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如需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对终止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自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许可的文件以来,公司、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按照有关程序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相关工作。由于华工百川截止2015年11月30日营运资金缺口对比2014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进一步增加,华工百川原股东无法实现曾作出的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消除营运资金差异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最终没有成就、没有达成,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基础已不存在,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为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本着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将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一)经核查,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终止的原因符合本独立财务顾问从交易各方了解到的客观事实。

 2. 佛塑科技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佛塑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佛塑科技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程序符合《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核查,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认为:

 1. 根据佛塑科技提出的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有关约定,佛塑科技有权依法终止本次交易。

 2. 佛塑科技终止本次交易尚需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与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终止本次交易后,依法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回转等有关手续。

 七、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一)公司将于2016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详见同日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终止本次交易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感歉意!

 九、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6-0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1: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5:00至2016年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凡在2016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16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月25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过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3

 2. 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佛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数量”项输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5)计票规则: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5:00 至2016年1月28日15:00 的任意时间。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站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校添、周浩文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二)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公司将于2016年1月2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此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裁黄丙娣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周旭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水秀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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