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1月12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5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士进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8人,代表股份1,659,592,9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55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653,361,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6,231,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1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7人,代表股份6,440,0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6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3,523,1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3%;反对6,047,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4%;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70,3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7501%;反对6,047,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037%;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3463%。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2发行对象与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3债券品种和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4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5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6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2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2%;反对6,05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3,4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876%;反对6,050,0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440%;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8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2.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653,506,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4,0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4970%;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5683%。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3,523,1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3%;反对6,049,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70,3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7501%;反对6,049,4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347%;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315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永续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3,522,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2%;反对6,05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69,706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5.7408%;反对6,050,02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3.9440%;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315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杨柳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