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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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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1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9月7日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4.3亿元人民币收购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详情请参阅2015年9月8日刊登在巨潮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收购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扣除税款后全部用于购买甲方股票,所购股票在业绩承诺期内锁定,用于担保业绩承诺。各方同意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市场购买甲方股票并执行股票管理相关事宜,具体协议另行签署。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需扣减股权转让方: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彭晓雷(自然人)用于担保业绩承诺的股票,该扣减股票变现后所得款项归本公司所有,作为业绩补偿。

 截止到披露日,股权转让方: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彭晓雷(自然人)委托第三方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款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宜。本次股票买入方式分为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购买,交易均价: 23.67元/股,购入股票共计 14,463,519 股 。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2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464,454 股;

 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41号)核准,公司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464,454股,其中: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4,739,263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8,255,098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9,739,336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6,957,089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9,108,199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8,246,446股,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5,419,023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9,999,979.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332,464.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5,667,514.9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34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2015年1月14日,本次新增股份8,246.4454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86,006,284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 1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2,464,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户,证券账户数为34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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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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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银河证券同意相关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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