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编号:2016-001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6年1月9日,《中国经营报》刊载了《中粮生化超标排污被罚200万 案情成迷》报道。其中提到:“2015年10月20日,蚌埠市环保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对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12月4日,安徽省环保厅举行环境执法新闻通气会。通报表示,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蚌埠市环保局对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做出了按日连续处罚的决定,罚款214.7688万元” 。

 二、情况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该事项说明如下:

 2015年9月6日,公司收到《蚌埠市环境保护局连续处罚决定书》(蚌环按日罚字【2015】1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就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污水超标行为实施连续处罚,罚款2,147,688元。因双方对处罚依据存在争议,公司在收到上述处罚决定书后,向安徽省坏境保护厅申请了行政复议,并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前述处罚判决书的处罚决定。

 目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必要提示

 公司于2014年5月与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王公司”)签订《污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合同》。根据合同,公司因超排事故所造成的有权机关处罚由麦王公司承担。因此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