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网上直销系

 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网上直销系统端口上线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移动互联网方式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拟于2016年1月15日开放微信交易端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2015年1月15日

 二、适用基金产品范围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3);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7);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01);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的开户、绑定、资料修改等账户类业务;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定投等交易类业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微信交易系统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已通过关注财通基金微理财号(微信号:ctfund88)开通网上交易并绑定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五、适用银行卡范围

 目前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微信交易服务。如有新上线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渠道,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微信交易所支持银行渠道开通方式、支付限额及相关注意事项,投资人可通过财通基金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六、费率优惠

 1、通过微信交易系统申购、定投本公司上述基金,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最终申购费用收取按照投资人购买时实际扣收为准)。基金处于封闭期内的或本公司新增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的基金产品。各基金标准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3、基金赎回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4、新上线银行卡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费率优惠,将另行公告。

 5、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基金交易产生的转账费用

 投资者采用微信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认购、申购基金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费用是否收取取决于持卡人发卡行)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赎回、分红和退款时发生的转账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八、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九、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fund.com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网址:https://ec.ctfund.com/etrading/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

 财通基金微理财:ctfund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tfund.com

 十、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微信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微信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互联网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微信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5日起,将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财通基金微理财、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财通基金官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调整为100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3);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7);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01);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等。

 二、调整方案

 1、自2016年1月15日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财通基金微理财、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财通基金官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起,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基金处于封闭期内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起适用上述规定。

 如本公司新增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fund.com

 本公司淘宝旗舰店:http://ctfund.taobao.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