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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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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1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煤宾馆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北一路)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林守信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包学勤、独立董事崔万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1月期间日常关联及补充预计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焦煤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金融产品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与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 关于董事的议案

 ■

 9、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4、5、6、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4、5、7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637,791,737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因公司股东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本次公司购买中信信托金融产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三家企业对第6项议案回避表决,其分别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96,798,445股、 48,399,222股、48,399,222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哲、曹一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 2016-002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在沈煤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董事包学勤、独立董事崔万田因公外出,分别授权董事胡宝新、独立董事王敏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守信主持。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选举董事张德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时间自2016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一) 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张德辉

 成 员:崔万田(独立董事)、朱克实(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张兴东。

 (二)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王敏(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成 员:朱克实(独立董事)、崔万田(独立董事)、包学勤、陶明印。

 (三)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朱克实(独立董事)

 成 员:崔万田(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张德辉、张兴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崔万田(独立董事)

 成 员:朱克实(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胡宝新、包学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 2016-003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在沈煤集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樊金汉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选举樊金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6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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