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2日,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兰”)的通知,格林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格林兰于2016年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1,440,467股。本次增持前,格林兰持有公司3,516,212,6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90%;本次增持后,格林兰持有公司3,517,653,1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91%。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格林兰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林兰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