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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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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6-004号

 债券代码:122237 债券简称:12西资源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西资源”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1

 回售简称:西资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1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3月8日

 特别提示:

 1、根据《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西资源,债券代码:12223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182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50%固定不变。

 2、根据《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3月8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期(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1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西资源”债券申报回售。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3月8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2西资源”债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6年1月12日),“12西资源”债券的收盘价格(净价)为99.45元/张,请“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6、本公告仅对“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2西资源”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3月8日)。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

 二、“12西资源”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西资源(122237)。

 3、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4、票面金额:100元/张。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13号”文核准。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2013年3月8日。

 12、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信用级别:本期债券发行时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15年6月2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回售价格

 根据《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四、回售申报期

 本次回售申报的登记期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1日。“12西资源”在回售申报期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五、回售申报程序

 1、申报回售的“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应在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1日正常交易时间内(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21,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对“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6年3月8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六、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

 七、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3月8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2西资源”债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6年1月12日),“12西资源”债券的收盘价格(净价)为99.45元/张,请“12西资源”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2西资源”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八、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每手“12西资源”(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45.44元(税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12西资源”(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56.80元(含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含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简称“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登记机构代扣,在向QFII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勇、秦华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开发区毕升路168号

 电话:028-85917855

 传真:028-85910202-8160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6-005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量电池”)、龙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科技”)、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坝铜业”)、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矿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77亿元(含),已实际累计为宇量电池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73亿元,为龙能科技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77亿元,为阳坝铜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4亿元,为银茂矿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4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96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6%,均系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1、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0.75亿元(含)的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的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25亿元(含)的授信额度。

 2、龙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0.47亿元(含)的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含)的授信额度;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27亿元(含)的授信额度。

 3、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25亿元(含)的授信额度。

 4、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洲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含)的授信额度。

 201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范围及总额均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批准的担保范围及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宇量电池

 1、基本情况

 名 称: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158号5幢

 法定代表人:毛焕宇(MAO HUAN YU)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营业期限:2014年3月31日至******

 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宇量电池8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截至2015年9月30日,宇量电池总资产13,031.94万元,总负债8,767.27万元,净资产4,264.68万元,资产负债率67.2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龙能科技

 1、基本情况

 名 称:龙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华云路20号东坊产业园B区2幢

 法定代表人:HUANG BIYING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2011年12月22日至2061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研发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生产镍钴锰锂正极材料、锰酸锂正极材料、锂离子电池组模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龙能科技85%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截至2015年9月30日,龙能科技总资产18,863.29万元,总负债10,255.38万元,净资产8,607.91万元,资产负债率54.3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阳坝铜业

 1、基本情况

 名 称: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甘肃省康县阳坝镇阴坝村

 法定代表人:王成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2月25日

 营业期限:2005年2月25日至2035年2月24日

 经营范围:铜矿石、铜精矿采选、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械电子、矿山采掘配件制造销售。

 2、公司持有阳坝铜业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截至2015 年9月30日,阳坝铜业总资产34,288.15万元,总负债26,396.19万元,净资产7,891.96万元,资产负债率76.9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银茂矿业

 1、基本情况

 名 称: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89号

 法定代表人:苟世荣

 注册资本:5,644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3月28日

 营业期限:1995年3月28日至******

 经营范围:采选有色产品、矿产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有色金属、矿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采矿、选矿对外工程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银茂矿业8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截至2015 年9月30日,银茂矿业总资产39,934.37万元,总负债21,639.74万元,净资产18,294.63万元,资产负债率54.1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宇量电池、龙能科技、阳坝铜业、银茂矿业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77亿元(含)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等各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宇量电池、龙能科技、阳坝铜业及银茂矿业均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基于上述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可解决其资金需求,提高其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96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6%,均系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5%。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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