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75),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拟收购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李牡丹、钟勇,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已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77)、2015年12月30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78)、2016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正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正式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