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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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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1月1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鑫茂科技”(股票代码00083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鑫茂科技"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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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人民币份额(代码:050030),每10份分红人民币0.6000元;(2)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美元汇(代码:050202)和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美元钞(代码:050203)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将根据人民币份额的每份分红金额按照收益分配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保留4位小数,第5位小数四舍五入),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0920美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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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2个工作日之前(含2016年1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6年1月1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

 关于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002175)于2016年1月1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6日。

 基金发售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2016年1月13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发售。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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