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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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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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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2016年1月12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注意到中新社及techweb分别刊登了题为《优步获多家中资机构投资 拟在中国布局数百城市》及《优步中国获海航广汽及中国人寿投资 估值达70亿美元》的报道,报道称:海航以及中信证券、中国太平、中国人寿、广汽集团等都是优步中国的投资人;优步中国宣布已经获得海航集团、广汽集团和中国人寿的投资,据外媒报道,这轮融资对优步中国的估值达70亿美元。

 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内容进行了调查和核实。

 二、澄清声明

 1、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1日、12月22日及12月23日刊登《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89)、《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5-090)及《关于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5-091),披露了本公司拟与优步中国开展战略合作及子公司拟参与优步中国B轮融资。

 2、根据已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各相关投资企业正就双方具体业务合作的内容、方式进行协商,推进协议的落实;其中,本公司境外子公司中隆投资有限公司以约1亿美元参与优步中国B轮融资。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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