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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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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6-00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8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空港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空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顺义区国资委”)征询,开发公司及顺义区国资委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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