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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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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编号:临2016-02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及《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16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要求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前针对《审核意见函》的有关问题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披露的临2016-01号公告)。

 公司收到《审核意见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交易各方等共同对《审核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的回复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需结合券商、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进行确认和完善,且相关中介机构审核意见尚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目前无法在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全力推进相关回复工作,预计于 2016年1月1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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