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0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6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胜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同意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1月1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临2016-006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郭连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常小刚先生、朱莲美女士、冯国樑先生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拟任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郭连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郭连颇简历:

 郭连颇,男,1963年6月出生,曾任斯马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中国高级顾问、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05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书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博立信成立于2008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化,经营范围:手机用CMOS摄像头模组、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为支持博立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博立信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期限内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06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向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从博立信收到本公司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借款期限内博立信有权提前归还借款,到期经本公司和博立信双方同意后也可以延期。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由于本公司副总经理钟化先生兼任博立信法定代表人,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博立信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博立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钟化持有博立信30%股权。博立信成立于2008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科技工业园4栋2楼,法定代表人:钟化,经营范围:手机用CMOS摄像头模组、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二)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三)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本公司副总经理钟化先生兼任博立信法定代表人,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2日,本公司与博立信签订了借款协议,合同规定本公司向博立信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6个月, 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为计算利息之目的,一年按照365天计算。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博立信提供借款,主要是为支持博立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博立信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该公司目前的经营基本稳定,因此本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风险不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借款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6个月的借款, 能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此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借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向博立信提供借款,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4、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6年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全票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