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5-035)。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000万元。在使用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16年1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已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