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事项概述
近日,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公司项目部付款经办人郑某涉嫌通过伪造合同、签字和付款审批单的方式,将某项目的工程款转至第三方个人账户。截止目前,经公司资产财务部初步核查,预计对公司造成损失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因其作案手段隐蔽及需要外部取证等复杂因素影响,具体金额有待公安机关最终核实确认。
公司发现上述异常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紧急召开内部相关部门会议,进行全面内部检查。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最大限度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此重大事项可能为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对公司当期利润可能具有一定影响。由于其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安机关最终核实后确认。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将就上述案件的进展持续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