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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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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翔药业,证券代码:002099)将于2016年1月12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系统购买张超先生持有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兴生物”)1,700万股,乔文芳女士持有日兴生物300万股,交易价格为5元/股,总价1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日兴生物18.18%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投资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三、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编号:2016-00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第二、三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0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世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3,065,2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470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9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5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53,161,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483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92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9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7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92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9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7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92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9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7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92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9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7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92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96,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1%;2,235,248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79%;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翔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系统购买张超先生持有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兴生物”)1,700万股,乔文芳女士持有日兴生物300万股,合计购买2,000万股,交易价格为5元每股,交易总价款为1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日兴生物18.18%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张超先生,身份证号3210841983********,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瑞典林雪平大学。2007年11月至今任日兴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一职。张超曾荣获江苏省优秀企业家,并入选扬州市科技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其任职期间主持并参与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7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件,荣获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2项,江苏省科技进步奖1项。现持有日兴生物8,660万股,占总股本78.72%,系日兴生物的实际控制人。

 2、乔文芳女士,身份证号3210841956********,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由职业。现持有日兴生物1,000万股,占总股本9.09%。

 张超先生与乔文芳女士为母子关系,与海翔药业及海翔药业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介绍

 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超

 设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07年12月14日

 公司设立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实收资本:11,000万元

 住所:高邮市高邮镇工业园区同心路2号

 邮编:2256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62417742B

 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生产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甲壳素、硫酸软骨素、壳寡糖、虾膏、1-氨基蒽醌、蒽醌、胍丁胺硫酸盐、虾青素、吡唑蒽酮、去甲乌药碱盐酸盐、N-乙酰-D-氨基葡萄糖、氨基葡萄糖硫酸钾盐、氨基葡萄糖硫酸钠盐(以上不含原料药、食品添加剂、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项目);生产食品添加剂壳聚糖。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经营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化工产品、农副产品;虾蟹养殖;生物技术开发;保健食品生产:邦力生牌氨糖钙维 D片。咔唑批发(不得储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股权结构

 ■

 海翔药业与上述股东及日兴生物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主营业务

 日兴生物专业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生化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中精细化工产品主要为染料中间体1-氨基蒽醌、吡唑蒽酮等;生化类产品主要为以甲壳素为原料深加工的系列产品:氨基葡萄糖盐酸盐、氨基葡萄糖硫酸钾盐、氨基葡萄糖硫酸钠盐、N-乙酰氨基葡萄糖、壳聚糖等以及自有保健品品牌“邦力生”牌氨糖钙维D片。

 1-氨基蒽醌为蒽醌类分散染料和还原染料的重要中间体之一。1-氨基蒽醌及其衍生物可以合成还原、分散、酸性、活性等染料和有机颜料等多个品种,是用途最广、用量最大的蒽醌类染料中间体之一。日兴生物1-氨基蒽醌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日兴生物所生产的氨基葡萄糖系列由天然的甲壳质提取,是一种海洋生物制剂,能促进人体粘多糖的合成,提高关节滑液的粘性。除改善老年退行性骨关节变性疾病外,氨基葡萄糖对骨质疏松症引起的骨骼疼痛和糖尿病引起的走路腿痛、肥胖引起的膝关节疼痛等常见症状均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日兴生物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全球标准,拥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公司产品质量符合欧盟、美国等多个国家生产质量体系要求,且日兴生物“邦力生”牌氨糖钙维D片产品取得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批件。秉持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的理念,先后成功开发了省高新技术产品14个,获得国家级火炬、星火、创新基金及新产品等科技计划8项,获批专利18项,其中发明授权专利14项,实用新型授权专利4项,获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4项,获得江苏省重大成果转化2项。

 4、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数据中2013年、2014年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1:张超 甲方2:乔文芳

 乙方: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5元每股的价格向乙方转让其所持的股份,甲方1转让总价为8,500万元,甲方2转让总价为1,500万元。

 2、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日兴生物 2015年预测净利润5,000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日兴生物总体估值人民币55,000万元。交易价格由双方议定为5元/股,相当于日兴生物2015年(预计)的每股收益(5,000万净利润/11,000万股本=0.45元/股)的11倍PE计算。

 3、双方约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系统实施交易,选定某一交易日当日内完成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款支付。双方约定于2016年1月30前完成交易。

 4、股份转让后,甲方依据该等股权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和其他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享有。

 5、甲方承诺并保证,日兴生物在本次转让之后的股权转让及融资估值不得低于本次估值(做市券商和公司内部股权激励除外)。

 6、乙方有权向日兴生物推举一名董事候选人,甲方作为大股东应对该候选人投赞成票。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日兴生物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精细化学品和生化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的1-氨基蒽醌和氨基葡萄糖系列产品在国内具有规模和技术上的领先优势。未来其计划进一步扩产染料中间体,采用生物发酵法生产氨糖,并计划向医药中间体、农业中间体拓展,谋取国际生产转移合作。

 日兴生物与我公司有相似的产业背景,以股权为纽带形成战略投资关系后,双方可以在技术、研发、产品项目、市场渠道等方面开展合作,其拥有的蒽醌类染料重要中间体,可满足公司做强做大以活性艳蓝为主的高端环保型染料的原料供应;其颇具特色的氨糖系列产品,通过药品注册可发展为战略医药品种,也可发展为保健产品,切入养老大健康产业;另外公司作为国内就较早开展国际医药定制合作业务的医药企业之一,可以就其已经开始尝试的医药中间体国际定制生产提供帮助,共享信息和资源。

 鉴于此,公司看好日兴生物的行业地位及未来发展前景,决定对其进行战略投资,本次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目标。另一方面,日兴生物已于新三板挂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运作规范,挂牌后直接对接资本市场,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公司在这个时候对其战略投资,股权流动性相对较高,可以分享公司快速成长带来的收益,提高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投资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及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目前正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以下就本次发行前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条件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6年4月实施完毕;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4,457,831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814,216,446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股本的6.70%,以下摊薄即期回报测算以股本上限为准;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1.30亿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6、假设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相关预计数据的下限(50,000万元)和上限(55,000万元)的平均值,即525,000,000元;

 7、假定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月份为2016年4月,现金分红比例为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8、募投项目实施初期形成盈利规模较小,短期内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不构成明显影响;

 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本期现金分红、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下表假设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5年度持平,以此为基础对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各项财务指标进行测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4、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预计)=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股权融资额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本次测算的上述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提高,由于募投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一)董事会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

 1、“原料药及中间体CMO中心扩建项目”的必要性

 (1)国际定制加工市场持续增长

 由于亚洲地区原料药企业制造成本相对低廉,而且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因此跨国制药公司越来越多地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定制加工业务。近年来,公司承接了多个跨国制药公司的定制加工项目,定制加工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随着定制加工业务国际市场的转移和新药上市步伐加快,原料药及中间体的国际定制加工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预计未来将获得越来越多的原料药及中间体研发与生产的定制加工业务机会。

 (2)公司具有明显的CMO竞争优势

 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EHS管理体系,主要生产厂区通过了美国、欧洲、日本、巴西等国的多次专项审计。公司与国际知名制药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美国辉瑞公司已开展定制加工业务合作十余年,公司是德国BII公司在中国唯一的战略合作伙伴。近三年,公司国际定制加工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凭借着完善的基础设施、出色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较低的成本,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正日益成为国际知名制药企业原料药及中间体定制加工业务的主要合作伙伴之一。

 2、“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必要性

 (1)国内医药市场蓬勃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医药产业发展迅猛。2007~2013年,我国医药工业销售产值年复合增长率为22.03%,医药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由2.53%上升至3.97%。由于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有望在2020年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作竞争压力增大,高血糖疾病、高血压患者人数呈现出上升的态势,本项目拟引入的制剂品种包括了抗生素类、降糖类、心血管类等种类,具有广阔的用户群,市场需求较大。

 (2)国际市场制剂CMO需求增长迅速

 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测算,2014年全球制剂CMO的市场规模由2011年的126.9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60.4亿美元,2011~2014年的复合增长率为8.1%。预计2019年,全球制剂CMO的市场规模可达311.4亿美元,2014~2019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4.2%。国内制剂CMO市场规模从2011年的33.5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50.2亿元,2011~2014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4.4%。基于国内药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医药行业细分加剧,政策利好等一系列利好因素,国内制剂CMO市场规模有望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的测算,国内制剂CMO市场规模在2019年预计将会达到129亿元人民币。201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依托化学原料药优势积极承接境外制剂外包业务,扩大制剂出口的发展战略。国内医药企业通过开展国际认证,参与境外合同加工外包业务,开发国际市场,分享国际分工与协作细化利益,不仅可以增加企业利润,还能帮助提高企业的制药水平,有利于促进药品规范生产,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目前国际制剂CMO正加速向亚洲转移,市场需求迅速增长。公司预计未来将获得越来越多的制剂CMO业务,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制剂产品的产能,增强核心竞争力。

 (3)制剂项目建设是实现产业链延伸,提升盈利水平的重要举措

 制剂的市场规模和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原料药较高,向制剂进行产业链延伸,实现产业升级是原料药企业实现价值增长的主要方式。公司颇具特色的克林霉素系列、培南系列原料药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均拥有规模和技术上的领先优势,以特色原料药为基础向下游制剂延伸,较其他竞争对手,公司的成本控制的优势明显。经过前几年在制剂领域的积累,已经奠定好了向制剂发展的生产平台基础、药品文号基础、法规认证准入基础等等。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实现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上下游一体化,提升盈利水平。

 3、“医药综合研发中心”的必要性

 海翔药业是研发导向型企业,是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拥有国家级工作站并正在筹建院士工作站和国家级技术中心,在多种国家级项目(863计划、国家中央投资项目、国家火炬计划等)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公司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随着国内医药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大型制药企业间的竞争愈加激烈。研发能力将成为未来制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研发能力的增强离不开医药企业对医药研发的持续投入。为保持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通过继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和引进各方面高层次研发人才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是公司大力发展医药业务的必然选择。

 从外部因素上看,在全球医药产业链向新兴市场转移的总体趋势下,中国以其成本、专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已经成为跨国制药企业最为青睐的市场之一,越来越多的国际医药研发在我国开展。因此,建设医药综合研发中心,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4、“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的必要性

 中试放大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环节,从实验室小试到产业化生产,其间的工程问题虽有理论指导,但实际工况千变万化,缺少生产实践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中试车间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孵化器,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进行调整、优化,确保产品质量可控、稳定、可重复,为产品的工业化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改进,是提高药物研发水平、使药物高新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大生产的可靠保证。

 在我国医药行业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制药行业的研发力度也在加大投入,各研发机构和制药公司对专利即将到期的各品种的仿制药的研发竞争相当激烈。面对原料药多元化的发展现状,设计建造一个可以适合小批量、多品种生产的中试车间成为必然选择。

 随着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定制加工的需求加大,建设一个具备中试和验证报批的多功能车间,能够增强公司原料药和关键中间体的研发能力,加快公司新产品的认证和推出速度,满足合同定制研发业务需求,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5、“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必要性

 随着国内民众的环保意识提高,我国治理环保力度不断加强,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控制制度的日趋完善。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了《环境保护法》,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环境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的力度大大加强,对于违法排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及设备。日趋严厉的环保检查和打击力度,导致染料及医药行业中大量缺乏环保投入的中、小型竞争者纷纷关停并转,生产受到限制。大中型企业因环保优势凸显,市场竞争力在不断增强。环保已然成为医药行业、染料行业发展的关键,以环保绿色为主要内容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及染料行业均属于国家环保监管要求较高的行业,作为一家医药和染料双主业发展的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加废物回收再利用效率,公司将根据染料和医药业务的生产工艺特点引进国内外先进环保装备,因地制宜改造,提高公司的“三废”处理能力。本项目实施将保持及强化公司领先的环保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原料药及中间体CMO中心扩建项目、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的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增强公司医药板块的研发和生产实力,丰富医药板块的产品种类,为公司医药板块的业务突破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深入布局医药和染料双轮驱动模式的重要举措,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2014年,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注入了优质染料资产。染料资产优异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优势,为公司医药业务的产品质量的提升、新产品的研发、客户的开拓和合作以及向下游制剂行业的延伸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重组后的资源整合,精细化管理,并优化产品销售结构,医药板块扭亏为盈,盈利能力显著恢复。为了巩固并加强公司医药板块的盈利能力,公司期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一方面紧抓国际定制加工业务,在巩固深化原有合作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和新市场;另一方面,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提高公司在医药板块的综合研发能力,扩大公司的产品储备,为公司产能释放提供充足的保障。此外,公司重视环保投入,计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造公司现有环保设施,发展和推广清洁生产工艺,保持和强化公司领先的环保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在人员储备方面,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一致性,提升募投项目运作的效率,募投项目运行所需人员将以内部培养为主。其中,募投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将通过直接从公司同类岗位调用和公司内部竞聘选拔的方式产生,以确保募投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实力。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将从公司各对应部门以及各生产车间提前确定储备名额,安排有潜力、技术好的员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行。项目人员储备名额确定后,公司还将根据募投项目的产品特点、管理模式,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胜任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是研发导向型企业,是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拥有国家级工作站并正在筹建院士工作站和国家级技术中心,在多种国家级项目(863计划、国家中央投资项目、国家火炬计划等)中承担着重要任务。

 公司研究院现已形成230余人的研发团队,其中博士6名,硕士30余名,研究院核心管理人员18名。研究院下设研发一部、研发二部、研发三部、中试及验证平台以及其他支持性部门。其中研发一部重点是技术的优化、产业化前的研究;研发二部重点是开发制剂产品;研发三部重点是战略产品的开发;中试及验证平台重点是产品的中试及验证;包括知识产权部在内的其他部门支持以上部门的工作。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沉淀,公司医药板块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较为充足的产品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形成覆盖中国、美国、欧盟地区在内的销售网络。其中,公司与国外知名药厂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美国辉瑞公司、德国BII公司等国际知名药企签订了合作协议。通过与国际知名药企的长期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项目合作经验。此外,经过长期的理论培训指导和销售实践,公司的销售人员拥有丰富的国内外销售经验。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销售网络和销售团队,在积极扩大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新市场的开发力度,不断扩大募投产品的市场份额。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3、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二)确保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原料药及中间体CMO中心扩建项目、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医药与染料的协同效应,形成医药和染料双轮驱动:

 医药板块继续深化与国际知名制药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寻求新的国际合作项目,充分发挥现有原料药产品系列优势、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在巩固公司现有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延伸,形成涵盖化学原料药、生物制药、医药制剂三个板块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医药企业。

 此外,公司重视环保投入,计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造公司现有环保设施,发展和推广清洁生产工艺,保持和强化公司领先的环保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在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经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四)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公司完成收购台州前进100%股权。自此,公司形成了医药和染料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优质染料资产的注入大幅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盘活原有医药资产提供了有力保证。根据公司三季报预测,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至55,000万元,较2014年度有大幅提高。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环保标准提高和安全生产风险等。为此,公司一方面将通过改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环保投入并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通过配备安全设施,制定事故预警、处理机制,使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五)加强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通过持续开展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改进业务流程,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低耗品量价管理,提高原材料循环利用效率,以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此外,公司将通过精简管理层级,优化管理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费用。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销售网络,一方面积极扩大与现有客户的合作规模,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新客户、新市场,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7日—1月28日。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5:00至2016年1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2)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

 (3) 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 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股东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9

 2、投票简称:“海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海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邮政编码:318000

 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0576-88820221

 联系人:蒋如东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 生 / 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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