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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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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6-00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李延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张永欣先生、郑垚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问闻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一宏、杨继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李延人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延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李延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调整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主 任:李延人

 委 员:李延人、邱新、金曹鑫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主 任:郑垚

 委 员:郑垚、阮君、徐小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主 任:徐小平

 委 员:徐小平、李延人、金曹鑫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主 任:金曹鑫

 委 员:金曹鑫、阮君、郑垚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阮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阮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问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聘任问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6个工作日。

 本议案详见2016年1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10)。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奉贤招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和信用证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英大信托申请的4.8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4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52亿元,其中合同总包方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为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3.675亿元,其中合同总包方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为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附件一 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1、李延人先生

 李延人,男,194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无锡动力机厂厂长、无锡市政府经济委员会主任、无锡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NYSE:STP)。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阮君女士

 阮君,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北京中经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财务副总监、资深总监;现担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财务总监。

 附件三 董事会秘书简历

 1、问闻先生

 问闻,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000890,SZ)会计部主管;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证券部高级经理;现担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监,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22日起停牌。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确定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96)。201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4)。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 2016年 1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6个工作日。

 二、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筹划进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正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的商讨和论证,正组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等相关事宜;

 2、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拟收购资产开展审计、评估等各项相关工作,公司正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加快各项工作的进展。

 三、已确定的和尚未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

 1、已确定的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等项目。

 2、尚未确定的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和发行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境外战略投资者拟采取资产和现金认购相结合的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正在进行之中,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要求相关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加快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尽快完成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工作,确定最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五、申请继续停牌的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6个工作日。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海海润向招商银行上海奉贤分行(以下简称“奉贤招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和信用证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其中,对上海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33,533.49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奉贤招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和信用证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58号733室

 3、法定代表人:张永欣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设计、开发、批发;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系统集成的研发及批发;太阳能电站的投资、运营;节能产品及系统集成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批发、运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海海润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奉贤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和银票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申请的4.8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海润电力累计担保金额为3,725.22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4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英大信托申请的4.8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4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集中区(环北路旁)

 3、法定代表人:张永欣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资产运营维护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4年。

 3、担保范围: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融资合同中规定的因债务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行使相关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海润电力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4.8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4年。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4.8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1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县瑞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52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其中,对陕县瑞光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52亿元,其中合同总包方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为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住所:陕县高阳路新馨苑小区79号

 3、法定代表人:葛君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合同能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范围:上述《EPC总承包合同》所产生的合同价款,以及本项目项下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陕县瑞光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52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陕县瑞光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1.52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1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涉县中博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3.67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涉县中博瑞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3.675亿元,其中合同总包方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为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偏店乡赵峪村民委员会院内

 3、法定代表人:李红波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范围:上述《EPC总承包合同》所产生的合同价款,以及本项目项下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涉县中博瑞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3.67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履行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3.675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02,615.18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1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耿国敏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耿国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建议,选举耿国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1日

 附件一 监事会主席简历

 耿国敏: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海润光伏企业管理部副总监、法务合规部总监、资深总监,现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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