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自2015年12月1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司就此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2月24日,公司与标的企业的控股股东达成了共识,交易标的为快递物流相关企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此后根据进展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以上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鉴于上述工作尚未完成,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在有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