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 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6年 1月12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人民币50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基金代码[001876])对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作限制。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

 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1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关于调整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6年1月11日,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创业B;证券编码:150244)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6年1月12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1月12日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创业B”调整为“*创业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1月13日起证券简称由“*创业B”恢复为“创业B”,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0元时,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场内代码:160637)、鹏华创业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场内代码:150243)、鹏华创业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场内代码:150244)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6年1月11日,鹏华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以2016年1月12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2016年1月11日,创业B收盘价为0.36元,溢价率高达69.01%。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B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创业B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6年1月12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创业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6年1月11日,本基金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6年1月12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月1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基金代码150244)。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

 份额折算前后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即

 ■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分级A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

 3)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A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月1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创业A、创业B将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1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创业A、创业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14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创业A、创业B将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10:30复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14日创业A、创业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13日的创业A、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6年1月14日当日创业A份额和创业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创业A、创业B将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10:30复牌。

 创业A、创业B将于2016年1月13日全天停牌。

 创业A、创业B将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10:30复牌。

 2、2016年1月11日,创业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以下,而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1月12日,因此折算基准日创业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3、特别提示:近日创业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创业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创业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创业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创业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因此原创业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创业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创业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创业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6、原创业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分拆为创业A份额、创业B份额。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创业A份额、创业B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创业A份额、创业B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8、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创业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创业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6年1月8日为基准日,对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1月12日,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鹏华证券分级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级”,基金代码:150236)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鹏华券分级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1月12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将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12日券商A级、券商B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11日的券商A级、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是1.000元和0.846元,2016年1月12日当日券商A级份额和券商B级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特别提示:近日券商B级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B级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券商B级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2、券商A级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券商A级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券商A级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因此原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券商B级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券商B级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4、原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分拆为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7、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6年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6年1月11日起调整为4.50%。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关于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6年1月8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 鹏华证券分级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级,基金代码:150236)、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详见2016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12日复牌首日券商A级、券商B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6年1月11日的券商A级、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846元。2016年1月12日当日券商A级和券商B级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