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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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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调整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文件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筹资金合计不低于20,5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6年1月10日接到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上述已披露的增持计划,罗灿先生于2016年1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

 (1)基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及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看好公司未来成长空间,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2)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践行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合计使用资金不低于20,5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人员

 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罗灿先生。

 三、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增持股份情况

 ■

 本次增持前,罗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本次增持后,罗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

 2、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后,公司于前述时间所披露的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不低于20,500万元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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