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6-0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太平洋”)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公司2015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具体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4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530,467,02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可配股份数量共计1,059,140,10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3,305,467,026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60099”,配股简称“太证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991,640,10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25,000,000股,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67,500,000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配股价格为4.24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4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六合”)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6年1月25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2日(T+1日至T+6日),公司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公司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6年1月12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和术语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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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6年1月14日(股权登记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太平洋股本总数3,530,467,02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059,140,10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3,305,467,026股,可配售991,640,10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25,000,000股,可配售67,500,000股。
4、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亿元(含发行费用)。
5、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信六合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6、配股价格:4.24元/股。
7、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6年1月14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行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6年1月14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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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T+1日)起至2016年1月21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099”,配股简称“太证配股”,配股价格4.24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太证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T+5日)15:00点)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传真《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传真号码010-66578966,咨询电话010-66578999。
配股价格为4.24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股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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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时请务必注明“XXXX认购太证配股”字样,请确保认购资金于2016年1月21日(T+5日)15:00点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本次配股将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太平洋与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25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披露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第一大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太平洋股票将于2016年1月25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太平洋股票于2016年1月25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6年1月25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6年1月22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拟于2016年1月13日(T-1日)上午09:30-11: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七、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联系人:栾峦
电话:0871-68885858-8191
传真:0871-688981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中银国际证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78999
传真:010-66578966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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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6-0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4号文批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530,467,02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可配股份数量共计1,059,140,107股。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于2016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配股发行的相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9:3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6-0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配股,拟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16年1月22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