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1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5日以书面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5年9月29日,公司和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王东水、王文泉和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因本次交易不能于2015年度实施完毕,故该协议各方主体经友好协商,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第2.3条约定的“若本次交易未能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相应顺延”的补偿期限由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顺延至2016年度、2017年度与2018年度,对应的补偿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测数由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的39,356.96万元、49,358.49万元与58,175.67万元顺延为2016年度、2017年度与2018年度的49,358.49万元、58,175.67万元与53,371.19万元,补偿期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测数由2015年度、2016年度与2017年度的39,356.96万元、88,715.44万元与146,891.11万元顺延为2016年度、2017年度与2018年度的49,358.49万元、107,534.16万元与160,905.35万元。原协议内容不变。

 同意公司和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王东水、王文泉和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情况: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