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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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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12月31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6年1月8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永高”)加快发展,公司曾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下称“农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为深圳永高提供柒仟万元整(7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6年1月11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农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为深圳永高提供柒仟万元整(7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6年1月12日到2016年8月10日止。深圳永高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一九九八年五月廿二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坑梓段69号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塑胶制品及技术开发,建筑及道路建设配套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经营至2019年6月29日)。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永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由公司副董事长张炜兼任,其他决策以及重要的管理、财务人员等均由张炜提名,公司聘任,故风险可控。

 同时,深圳永高地处华南,该区域塑管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也有必要进一步支持该全资子公司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有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农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为深圳永高提供柒仟万元整(7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90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00万元,为上海公元提供担保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21,007.5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21,007.53万元的比例为16.7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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