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由于工作人员理解错误,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的公告中有一处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原预案内容: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5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调整后: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6年1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更正后:
原预案内容: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5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调整后: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5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0月28日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0日